街头夺目霓虹灯绚烂背后是伤害
夜幕降临,广告牌上布满霓虹灯,光彩夺目、十分绚丽,已经成为城市夜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一个城市是否繁华的直接体现。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不仅为城市增添了美感,还记载着一座城市的发展历史,然而这些原本是城市美的元素,如今却成了困扰市民生活起居、危害人们健康的“元凶”。那么目前光污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呢?记者走访了城区的部分路段进行了一番调查。首席记者桑杰才让实习生姚向阳
光污染影响市民生活
8月11日晚,夜幕刚刚降临,徜徉在兰州市区大街小巷,但见霓虹闪烁、灯光灿烂。在路灯、霓虹彩灯和景观灯的照射下,市区的西关十字、南关十字以及临街大型建筑全部“沐浴”在美丽的灯光之中,轮廓清晰,美轮美奂,与穿梭于马路上的车流灯光和市区万家灯火相互交融、相互辉映,构成一幅美丽璀璨的迷人夜景,使城区成为名副其实的不夜城。
“城市确实漂亮了,可是有些灯光太亮了”据居住在南关十字的张先生说,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除了城区照明设施建设,市区多个建筑也铺设了灯饰,夜景确实很美,然而由于强烈的灯光,致使黑夜如白昼。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反映,自己曾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光污染”。
“晚上,当我关掉灯准备睡觉的时候,窗户外面的光透过窗户将卧室照得红彤彤的,将窗帘拉上发现效果不明显,光还是照进来,我每天上班本来就已经很累了,而晚上还休息不好。”家住安宁区的张先生向记者诉说。张先生家在路边位置,位于2楼,马路对面高楼外墙上装着霓虹灯,灯光很强,可以直接照射进屋里。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晚上城区几乎所有的大街小巷中都布满了闪闪发光的霓虹灯,随着灯光的跳跃,各式图案也不时出现。安宁区桃海公寓的靠路边的一栋住宿楼被马路对面的霓虹灯照射的如白天一样。“夏天的晚上比较凉快,想出去在大街上走走。但被广告牌上的霓虹灯和LED屏幕照射的头晕眼花,闭上眼睛都感觉到晃,心情很郁闷。”一位市民向记者诉说自己的无奈。还有不少车主也表示,开车时对着霓虹灯等发光设施,有时被晃得看不清对面过来的车辆,会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
光污染危害大,市民投诉少
街面上的许多店铺为了招徕顾客,张灯结彩,用尽可能耀眼的霓虹灯吸引人们的注意力,酒吧、歌舞厅里的灯光让人眩晕,或者大块镜面或铝合金材料装饰外墙,在阳光照耀下显得格外耀眼,因为闪耀,所以人们的关注度就高,这些都是生活中经常碰到的现象,除了暂时感觉不舒服外,一般人也不会太在意。但是长时间接触只会让人的眼睛越发疲惫,造成很大的伤害。
一名眼科医生告诉记者:“这些都是光污染的现象。光线,特别是肉眼看不见的红外线和紫外线,会对眼角膜和虹膜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引起视力的急剧下降,特别是容易引发白内障。在强光环境下工作、生活时间长了,人还会感觉头昏心烦、睡眠不好,进而扰乱人体的整个调节系统,出现食欲下降、情绪低落、乏力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这位医生还说,目前国内外对于光污染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一般认为,光污染泛指影响自然环境,对人类正常生活、工作、休息和娱乐带来不利影响,损害人们观察物体的能力,引起人体不舒适感和损害人体健康的各种光。国际上将日常生活中白亮污染,主要指玻璃、镜片等刺眼的反射光;彩光污染指舞厅、夜总会、夜间游乐场所的黑光灯、旋转灯、荧光灯以及各种广告招牌的霓虹灯等确定为光污染。
光污染亟待立法完善
兰州市路灯管理所工作人员说,针对目前的光污染还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见的光污染的状况多为由镜面建筑反光所导致的行人和司机的眩晕感,以及夜晚不合理灯光给人体造成的不适。然而在现行环境法中,对废气、废水、废渣、恶臭气体甚至是噪音都作出了认定,唯独对光污染的侵权行为缺乏慎重的考量,也就导致了光污染的治理缺乏法律的依据。同时,对于大气、水源的污染我国都有专门的单行法进行细致的规定,唯独光污染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所以不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