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被损坏物品丢失 女士在兰州中川机场索赔遭拒绝

22.05.2015  09:44

  原标题:航空托运行李被损坏,包内物品丢失,女士索赔遭拒绝——

  “东西丢了就丢了,还找什么?”

包上满是泥巴,破破烂烂。

   中国甘肃网5月2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赵雨欣 文/图)5月20日,市民杜女士旅游结束,从长沙乘坐厦门航空公司的航班返回兰州,可是在领取托运的行李时,杜女士发现,她不仅是最晚取行李的乘客,而且行李包上满是泥巴,其中一个行李包居然破破烂烂,里面装的一副太阳镜也不翼而飞。当她向兰州中川机场领取行李处的工作人员询问行李被损坏一事时,对方却以不知道为由拒绝处理。

  行李包破损太阳镜丢失

  20日下午4时30分,杜女士乘坐厦门航空公司MF8215航班来到兰州,晚7时许下机。杜女士与朋友在行李等候处领取行李,可是久久不见自己的4个行李包,“同班机别的旅客的行李都领走了,只有我的行李不见踪影,我们多等了半个多小时才见行李出来。”见到自己的行李,杜女士的脸一下变了色,原本干干净净的4个行李包一片污秽,上面满是泥巴,其中一个价值1300元的玫红色全羊皮行李包破破烂烂,包身有很多小洞,拉链也开着。杜女士检查发现,一副价值600多元的太阳镜丢失了。

  “我敢肯定行李一定是在兰州落地拉运时出的问题,因为昨天长沙晴空万里,只有兰州下着雨,包上的泥巴就是证据。”5月21日,杜女士说,当她向在场的两名机场工作人员询问为何自己的行李被损坏时,对方却以不知为由,要求杜女士等人赶快离开机场。

  打了一天电话无人处理此事

  “那两名工作人员当时正拿着手机玩,态度很恶劣,我只好上楼去机场大厅找人询问。”杜女士回忆说,她在售票处询问工作人员,对方却不以为然,还要求杜女士离开。当时机场外下着大雨,她从长沙过来穿得很单薄,无奈下只好先返回兰州。

  第二天,也就是5月21日,杜女士先后电话联系了厦门航空公司和兰州中川机场。但是,前者解释说杜女士的行李是在兰州受损的,应该找兰州方面解决。然而,中川机场的工作人再次拒绝了她的索赔要求,并称“东西丢了就丢了,还找什么?”打了一整天电话,杜女士仍旧没有找到投诉的部门,也没人出面为她的索赔负责。“我的行李上还贴着易碎品防压标志,没想到居然损坏到这种地步,我还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杜女士十分委屈,明明是机场方面运输行李出了错,现在搞得好像是她犯错一样,每打一通电话都被对方训一顿。

  赔偿规定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旅客觉得行李未能按时到达目的地或者被损坏或丢失,可向候机厅内的行李服务专柜声明,航空公司将尽可能地为旅客提供帮助。如果旅客的行李已经投保,航空公司可为旅客提供相关材料,帮助旅客向投保公司索赔。申请对损坏行李进行赔偿的旅客必须在收到托运行李后7天内向航空公司提交书面索赔申请。

  根据航空公司规定,国内航班如果行李价值不足100元人民币/公斤,则根据行李的实际价值赔偿。国际航班行李延误的一次性赔偿金额为经济舱300元人民币,公务舱400元人民币,头等舱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