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通知
甘依法办发电〔2015〕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现将《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印发你们,请对照《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
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附件:
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
序号 | 项 目 | 内容和分值 |
1 | 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10分) | 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不少于 5次(2分)。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研讨班或讲座(2分)。加强对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1分)。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制度,组织测试不少于1次(2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1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专业法律知识培训(2分)。 |
2 |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0分) | 建立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2分)。按要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分),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强化后续监管(1分)。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清理(1分)。完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清理(1分)。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一站式”审批服务(2分),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良好(1分),服务信息齐全、流程清晰,高效便民(1分)。 |
3 | 健全依法 决策机制 (10分) | 建立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2分)。健全行政决策规则(1分)。重大决策组织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1分)。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2分)。完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的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1分)。落实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2分)。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健全(1分)。 |
4 |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8分) | 按照省上部署推进综合执法工作(2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率达到100%(1分)。健全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1分),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2分)。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2分)。 |
5 | 严格规范 公正文明 执法 (12分) | 执法部门将所执行的行政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向社会公布(2分)。完善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流程(2分)。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分)。建立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制度(2分)。按系统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文书(2分)。统一组织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2分)。 |
6 |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0分) | 行政执法举报监督渠道畅通,投诉查处率达到100%(2分)。组织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或行风评议员参与专项活动不少于2次(1分)。开展依法行政中期督查和年度考核(2分)。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2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对行政执法错案进行责任追究(1分)。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专项监督活动(1分)。利用不依法行政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分)。 |
7 | 全面推进 政务公开 (10分) | 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分)。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力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1分)。全面公开教育招生、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供水、供电、供气等领域的公共信息(2分)。建成市县政务服务子网站,形成市级政务服务统一门户(2分),将市县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表单、办理结果统一发布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站群上,提供网上咨询、申报、进度查询及投诉等服务(2分)。完成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和发布工作(1分)。 |
8 | 加强改进 制度建设 (10分)
| 建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请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度(2分)。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2分),全面清理不符合法治精神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1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1分),报备及时率达到100%(1分),报备规范率达到100%(1分)。规章、规范性文件没有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2分)。 |
9 | 依法化解 矛盾纠纷 (10分) | 行政复议、应诉专职办案人员不少于3人(3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到100%(1分),未因行政行为违法接到行政复议意见书(1分)。行政行为没有被法院或复议机关纠正(2分)。健全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分)。行政判决履行率达到100%(1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扩大援助范围(1分)。 |
10 | 加强组织 领导 (10分) | 依法行政实行单独考核(1分),在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中的考核权重不低于省上规定的比例(2分)。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2次以上(2分)。开展县市区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工作(2分)。报送《甘肃日报》“建设法治政府专栏”稿件,市州不少于4篇,县市区不少于2篇(1分)。县级政府法制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2分)。 |
说明:1.本标准总分100分;达到标准的按分值得分,否则不得分。
2.设创新加分,依法行政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加1.5分,被评为全省先进加1分;在全国或全省性的相关工作会议上作为依法行政典型交流的加1分,被中央媒体典型报道的加1分,被省内主要媒体典型报道的加0.5分。完成《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的试点工作的加0.5分,未完成的扣0.5分。创新加分累计不超过4分。
3.部门参照执行,没有考核内容的,按照考核标准分值直接得分。
4.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评优资格;被中央主流媒体曝光的扣4分,被省内主要媒体曝光的扣2分。
5.实行交叉抽样考核,抽调市州有关人员参与对其他市州的考核,考核过程中随机抽取被考核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