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 “跨地区”让“地方保护”难发威

08.01.2016  22:42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了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我省法院在行政审判方面进行了大跨步的探索性改革,使“民告官”不再困难重重,也让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所带来的公平与正义。

刚刚过去的2015年12月25日,在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两件不同以往的案件同时开庭,之所以说不同以往,是因为这两起案件都是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第一次受理行政案件,这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民告官”。

这两起“民告官”的案件,由曾经的地方法院改为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审理,变化源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由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原由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所辖的20个县区基层人民法院和兰州新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决定。

而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启动,不仅可以解决县法院审不了县政府的问题,还可以解决有案无人办、有人无案办的矛盾。

2015年,为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我省司法改革聚焦以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试点、人民法庭全面推行司法责任改制、深化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深化双语法官培养培训改革、建立干预司法记录追责制度、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前期工作等9项改革任务。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这句话,在过去的这一年,前所未有地广为人知、深入人心。

2015年11月27日,全省首例“因不服行政批复引发的行政诉讼案”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张掖甘州区政府由区长代表出庭应诉。最后,法院判决甘州区政府行政批复违法。这个案件也是2013年省高院迈开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第一步”之后,走出的我省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

数据显示,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开始两年多来,我省实施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9个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881件,上升201.2%;在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原告胜诉率为17.3%,上升5个百分点;案件上诉率为21.6%,与两年前相比下降20个百分点。

2015年1-11月份,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883件,同比增长49.85%。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比去年提高4.9个百分点。时代意义的改革,真正做到的是将行政权关进法治笼子,有权不再任性。

甘肃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