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干杰在核电厂安全和放射源安全专项行动经验交流会上强调大力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水平

27.11.2014  12:49

中国环境报记者姚伊乐11月25日北京报道 全国核电厂核安全经验交流会和全国放射源安全专项行动经验交流会分别于11月24日、25日在京召开,标志着全国核电厂、研究堆和核技术利用领域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行动正式启动。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干杰提出,自国家核安全局成立至今,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已走过三十年,取得了丰硕成果和经验。一是弘扬了“一种文化”,即核安全文化;二是建立了一套法规制度体系;三是培育了一支队伍;四是练就了一组能力。

李干杰指出,核安全文化是指各有关组织和个人达成共识并付诸实践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和特性的总和,以“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为根本方针,以保证公众健康与保护环境安全为根本目的。我们组织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就是要强化全行业的法律意识,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一是要深刻理解核安全文化的内涵,二是要准确把握核安全文化的本质要求,三是要努力构建和培育核安全文化,四是必须扎实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

李干杰强调,面向未来,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就是要大力推进和全面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的现代化。要不断夯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大厦法规制度、机构队伍、技术能力、精神文化“四块基石”,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大厦审评许可、监督执法、辐射监测、事故应急、经验反馈、技术研发、公共沟通和国际合作“八项支撑”,为我国从核大国向核强国转变提供坚实的组织机构支撑。一是要把握规律,科学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二是要坚持法治,从严开展监管;三是要简政放权,优化开展监管;四是要准确定位,有效开展监管。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总工程师、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刘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负责人,各核电集团公司、核电营运单位、工程公司、研究堆营运单位、核能行业协会及相关科研院所代表,核技术利用单位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