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研究制定2014年度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实施方案

26.08.2014  17:37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环保系统工作效能、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省环保厅在结合工作实际基础上,制定印发了《省环保厅2014年度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民评工作从8月开始,12月底结束,主要采取网上社会评议、单位自行评议(质询会)、机关相互评议、基层群众评议、民评代表评议五种方式进行。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评议总结四个阶段。

方案》确定了评议的重点内容: 一是改进工作作风。 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着力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软弱涣散、纪律松弛、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以及厅党组“十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好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作风方面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配套制度,认真落实我省实施办法,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财务、办公用房、车辆等后勤管理,努力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 二是转变政府职能。 积极推进厅系统机构改革,合理划分、科学配置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加大机构和职能整合力度,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按照简政放权、理顺关系的要求,系统谋划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全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我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对应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减少保留项目的审批要件和程序,减少前置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并向社会公开。加强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纠正以审核、登记、备案、年检、认定等方式实施变相审批的问题。 三是优化政务环境。 深化政务公开,落实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制定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规范和细化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时限。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厅系统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并与省级平台联通。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严肃查处庸懒散慢、办事效率低下、作风粗暴、办事不公等问题。认真受理群众效能投诉举报,健全查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范围、基准,大力压缩自由裁量幅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纠正以罚定支、返还罚款的做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纠正行政执法单位下达罚款指标,将罚没收入作为人员工资、工作经费来源的做法。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监察,坚决纠正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提高环保法律的严肃性和震慑力。 五是落实重大责任。 严格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认真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方案》,落实大气污染物减排和工业企业污染物减排措施,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任务。认真落实《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规划》,推进生态保护建设与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行业监管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履行监管职责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生态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及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方案》强调: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是全省效能风暴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措施。各处室、各单位一把手作为本处室、单位民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舆论宣传到位、检查指导到位、考核奖惩到位。 二是协调配合,强化沟通。 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省民评办的工作,尊重民评代表的调查权、监督权、评议权、表决权,加强与民评代表的沟通和联系,虚心接受民评代表、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认真对待民评代表的质询、意见和建议,确保民评代表顺利履行职权。 三是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各处室、各单位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评议工作,切实解决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厅效能办要对各参评单位民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反映问题较多的处室、单位和工作岗位,要在全厅进行通报。要坚持把评议工作与环保工作结合起来,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以评议促工作,以工作成果检验民主评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