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3510”行动支持兰白试验区建设

21.08.2015  14:04

  中国兰州网8月21日消息 兰白试验区获批之后,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其加快建设。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行动,就是2015年2月在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确定实施的“3510”行动。

  何谓“3510”行动?即我省将在兰白试验区建设上重点推进实施传统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创新、战略性新型产业提速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三大计划”,推进创新型企业培育、创新人才聚集、创新平台建设、创新生态建设、兰白一体化和产城一体化“五大工程”,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科教体制、国有企业、人事管理与收入分配制度、投融资机制、财税制度、科技服务机构、合作开放机制、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评价制度创新驱动改革等“十大创新驱动改革”。

  “3510”行动包含诸多政策亮点,比如将在区内重点产业领域,依托骨干企业新建一批省级和国家级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提高市场对创新资源的配置能力。建立创业绿色通道,支持科研人员、高校师生以技术、专利等作价创办科技型企业或科技服务机构。根据企业不同特点和阶段,给予经费资助和创业扶持,实行科技型企业创业零收费。鼓励国(境)内外民间资本在兰白试验区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和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建立国家级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入股比例不设上限。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不少于90%的比例,用于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员和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

  促进产学研结合,支持企业、研发机构以长期合约为基础建立的联合研究中心,政府采取一次性直接资助、后采购等方式予以支持。无偿或低价提供公共场地,鼓励支持发展各类科技和产业社团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性、联谊性和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

  推进兰州、白银两市通行、通讯、居住、户口、教育、社会保障等一体化,实现人员、技术、信息、资本有序流动。进一步下放科技行政审批权和科技项目管理权,赋予兰白试验区更多的创新治理自主权,构建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和政府良性互动的机制。支持科研院所整合和并入企业。对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职称、职务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合作,提供5%至10%的教学和科研岗位吸引国际一流人才。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企业业绩评价机制,将反映科技创新活动和绩效的指标纳入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评价考核和问责机制。设立兰白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

  创新土地利用的管理模式,优先保障创新型企业用地需求,对区内工业用地建设的孵化器给予产权分割出售,商业配套及高层次人才公寓建设用地规模可按不超过30%的比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