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典型非法违法专项行动 安全设施不到位昨日多家企业被查

10.09.2014  12:41

  9月9日,我市严厉打击典型非法违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在这一天,联合执法组分别对客运、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了专项检查。

  两家客运一家物流企业被勒令整顿

  当天,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在七里河区政府、榆中县政府和市城运处、市运管处等部门的配合支持下,集中运政、城管执法人员对兰州鑫晟旅游客运公司、兰州鑫鼎旅游客运公司、兰州天奇物流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了查处。

  针对兰州鑫晟旅游客运公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400公里以上未配备双班驾驶员,并造成“7·26”较大道路行车安全事故的问题,对该公司按照《甘肃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责任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规定》,依法对兰州鑫晟旅游客运公司进行60天的安全整顿,并将企业资质由3A降为1A级。

  针对兰州鑫鼎旅游客运公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客运车辆GPS监控制度不到位,值班记录不齐备,司乘人员安全学习教育不落实,部分车辆未进行年检等安全隐患,现场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

  针对兰州天奇物流公司站场内安全警示标语、标示不齐备,车辆停放无序、消防通道不畅、违规存放危险品、日常安检工作不落实等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场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

  一建筑工地领到百万元罚单

  记者采访得知,兰州新胜利宾馆综合体(酒店式公寓楼)项目则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外墙装饰施工用吊篮安装、使用不规范,在建楼主体高达120米,违规使用6米长的吊篮,同时吊篮违规停靠在楼体中间位置,违反了吊篮停靠时离地面高度不大于3米的规定,存在操作人员违规在高处上下吊篮的现象;部分楼层临边口、电梯井口等处安全防护不到位;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一闸多级”的现象,使用的漏电保护器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总包方与各专业分包单位未签订

  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电梯安装施工等专业分包项目未经审批和备案,施工组织设计未经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批,擅自开工;顶层层面的自制吊装材料装置存在吊绳磨损断裂、吊物失控的安全隐患;施工升降机的呼叫系统使用的接线不符合规范要求;楼体南侧与柏道路小学相邻,防范高空坠物跌落校园的安全措施不到位。

  针对存在的以上问题,建设局进行了执法查处:一是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对项目建设单位责令改正,依法处以112.5万元的经济处罚。二是对工程实体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现场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停工整改。经我局执法人员复查,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落实。三是我局要求,所有问题待整改完毕,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天水路—读者大道”上跨下穿立交项目存在以下问题:未办理质量监督注册开工;下穿隧道钢支撑数量不够;物料堆放混乱;临边防护不规范;边坡放坡坡度不够;钢筋加工场地混乱;临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的规定。针对以上问题,建设局进行了执法查处:一是执法检查人员现场下发《执法通知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二是将此项目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三是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该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此外,9月9日下午,由皋兰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县安委办牵头组织,石洞镇政府和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电力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该县环保不达标企业兰州兰港磨具磨料有限公司和无证生产企业石洞镇豆家庄塑料加工厂采取现场断电、限期拆除等措施依法进行了打击取缔。

  东影水疗浴南关店因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设置机械防排烟被联合执法组依法进行了停止供电、查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