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高台县实施“关爱”行动,促使企业科技人才成长成才

29.09.2015  19:52

1. 落实企业人才奖励补贴制度。 选派企业优秀人才到省内外高等院校培训,选送有培养前途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内外大中型企业或科研院所进行为期半年的对口挂职锻炼,给予企业3000—6000元的经费补助。凡到县内企业就业的普通院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并续签五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人社、工信部门考核合格的,由县财政按每吸纳一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实行企业优秀人才政府津贴制度。对企业有科技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人员,鼓励企业按当年该项技术革新所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10%予以一次性奖励。

2. 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加强企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管理,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四优惠”“两允许一放宽”职称评聘政策,对取得国家开考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达到相关条件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申报评审市内企业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不具备正常申报条件、而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已达到相应水平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推荐评审市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对符合条件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等技能人才,可参照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并享受相关待遇。

3. 关爱企业青年人才成长。 拓展企业青年人才的学习、生活空间,通过举办单身青年交友联谊会,建立微信群、QQ群等交流平台,帮助解决企业未婚青年、大龄青年的成婚成家问题,想方设法为企业留住优秀人才。鼓励企业开展员工健康体检、节假日慰问、定期举办文化娱乐活动等人文关怀活动,切实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激发企业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4.打通技能人才上升通道。 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企业技能人才,县财政承担培训及鉴定费用。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工序设立首席职位,积极培育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的技术领头人,支持首席员工组建专家工作室和科研团队,充分发挥领军示范作用,带动中、初级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全面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政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