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婚外情致死2人 行凶者潜逃21年后被判死缓

15.04.2015  10:54

  原标题:婚外情致死2人 行凶者潜逃21年后被判死缓

   中国甘肃网4月15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偷情被撞破后,冀某被逼写下与情人拥抱的书面字条。事后,怀恨在心的冀某,杀死偷情女子的丈夫阿阳和无辜人老郭。此后,冀某被上网追逃,并列为部级在逃通缉犯,逃亡21年后冀某归案。张掖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冀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冀某以超过追诉时效为由提起上诉。昨日,省高院对外发布该案终审判决,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本案未超过追诉时效,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偷情被发现 男子杀两人

  经审理查明,冀某在玉门石油管理局职工医院担任医生时,于1988年初与小萌通过看病相识后,二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1990年7月23日17时许,小萌的丈夫阿阳发现此事后,殴打冀某并迫使其书写承认与小萌拥抱的书面字条,对此冀某怀恨在心。1990年9月24日,冀某在张掖找到阿阳后,二人发生争吵、厮打。冀某拿起阿阳宿舍内的一把凳子砸阿阳,阿阳持刀在冀某右小腿处扎一刀,二人在厮打中倒地。当阿阳所持刀掉落后,冀某捡起刀将阿阳刺死。此时,老郭闻讯赶到抓住冀某,为尽快脱身,冀某持刀捅死老郭后逃离现场。之后,冀某化名汪某落户于沈阳市新城子区。2011年10月14日,公安机关在陕西省咸阳市杨凌高速公路路口将冀某抓获归案。

  张掖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冀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负案外逃21年,根据现有证据虽无再犯罪记录,但依法不能从轻或减轻其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故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冀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超过时效 省高院驳回上诉

  宣判后,冀某认为本案已经超过法定的追溯时效,且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经审理后认为,此案在案发后便被列为特大刑事案件展开侦查,在对冀某进行抓捕的同时还向周边及线索地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1999年8日20日对冀某上网追逃,2002年4月1日列为部级在逃通缉犯,2006年2日21日张掖市甘州区公安局签发拘留证,2011年10日14日将冀某抓获归案。据此,公安机关从未间断对本案的侦查,并已采取强制措施。因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未超过追诉时效,冀某属于终身被追诉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省高院审理认为,冀某持刀行凶,连杀两人,杀害无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依法严惩。但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亲属能主动代为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因此,原审在判决时作了从轻处罚。故其所提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据此,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受害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