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乞变成职业,管治不能缺位
近日,一老人蹲在邮局大厅内清点大堆零钞的照片被发到网上,引发众多网友关注。据悉,老人靠乞讨为生,每月能往家汇款万元左右。记者通过镜头,记录下了一个特殊的人群:上午他是患病在身,躺在街头的老人,下午他奋身而起,成为乞讨的长者;上午她是跪在街头、磕头祷告的乞讨者,中午她坐在中档餐厅吃饭;上午他是为照顾病父乞讨的儿子,中午他来到奢侈品店挑选腕表。(9月16日《新京报》、央视)
“零投入、高回报、月薪上万,工作时间自由掌握,上班地点在城市车水马龙的交通要道、黄金地段,可自由选择。不用注重自己的仪表,甚至越‘艺术家’越好,不用担心学历,越草根越好”,这是网上对职业乞丐的“职业”总结。
乍看这个职业总结,我们会有一种幽默直觉,但如果细看一些相关信息,幽默就会变错愕。首先,职业行乞者是靠伪造困难情况、出卖个人尊严来获取利益的。他们有的还形成了乞丐集团。而在集团内,成员之间的角色有排练,有组合,有换班。此外,他们还可能拐骗、唆使青少年行乞,还要打伤致残人,以便乞讨。
由此可见,职业乞讨的实质就是好逸恶劳,以博取同情的方式设法进行“敛财”。而解剖这种敛财手段我们也可知其成因。一方面,它与社会观念有关。比如,部分群体道德滑坡,他们把能赚钱视为“能人”标准,而不管手段是否合理。所以,他们认为组团靠乞讨“致富”也是可接受的。另一方面,“乞讨”本身就是一种不违法的民事行为,它是一个人可自选的生存方式,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也就难以干涉。而管治乏力,行乞就成为了一种乱象丛生的“职业”。
显然,职业行乞者的行为不仅有损城市形象,还具有骗钱性质。如果纵容他们行骗,那些有善心的施舍者就会受骗,这会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难以获助。并且,如果默许这种敛财方式的存在,不仅会让慵懒者更加好逸恶劳,最终还会败坏社会风气。
而今生活在城市,你可能每天都会遇到乞讨者。常言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职业行乞者显露了人性的复杂。但是,与职业乞丐不同,还有一类行乞者,他们的确需要帮助,行乞是他们的生存刚需。对待这类行乞者,我们不仅应该施予援手,政府更应该充分发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作用。
可问题是,面对真假难辨的职业行乞者,人们往往会不知道怎么办,往往会陷入同情与不想被骗的矛盾纠葛之中。因为即便你相信自己有双慧眼,可真要做到理性施舍其实很难。
所以,为了更多人的利益,还是应该由城市管理部门出面,对职业乞讨者进行有效管治,尤其是要制止他们在红绿灯等交通要道处行乞。如果任其在这些场所“安营扎寨”,任其在公共场所表演敛财,那不仅与纵容“无照经营”无异,还会让好逸恶劳的歪风弥漫,更会让善心受伤。(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