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机制创新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27.11.2014  04:50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稳定有效投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促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

    《指导意见》提出,为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要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

    《指导意见》针对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提出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措施。一是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鼓励林权依法规范流转,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积极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二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培育农业、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资主体,加快水权制度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完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三是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推动市政建设运营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改进市政基础设施价格机制,支持县城和重点镇市政建设运营引入市场化机制。四是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用好铁路发展基金平台和铁路土地综合开发政策,完善铁路运价形成机制,逐步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五是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理顺能源价格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能源、电网以及油气管网和储存设施建设。六是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参与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七是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加快社会事业公立机构分类改革,完善社会事业价格和税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