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监局:蚊香花露水 批号厂名厂址不全者别买

15.07.2014  12:10

  原标题:蚊香花露水批号厂名厂址不全者别买

   中国甘肃网7月15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夏日来临,蚊香和驱蚊花露水等驱蚊产品开始热销,但如果蚊香和驱蚊花露水超范围使用杀虫药剂,或添加的杀虫药剂超标,就可能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可导致人体过敏或中毒,尤其是儿童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因体质较弱,更易受到伤害。7月9日,省质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抽检通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蚊香和花露水时,应仔细查看有无厂名厂址、有效成分名称及含量、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等内容,内容不全的产品不要购买。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蚊香和驱蚊花露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蚊香60批次、驱蚊花露水20批次。检测发现,有34批次蚊香和2批次驱蚊花露水添加有未经登记的杀虫药剂,2批次蚊香使用的杀虫药剂超出允许添加的剂量,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为此,省质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蚊香和驱蚊花露水产品时要注意产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此外,检测中还发现,有些蚊香中杀虫药剂低于允许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