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研讨会

10.08.2017  16:05

 

8月6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政法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联合培养藏汉双语法律人才研讨会在省委党校召开。省高院政治部教育处相关负责人与两校教务处、承担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的院系负责人参加会议,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琪、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隆英强教授、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牛绿花教授、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藏汉双语教育学院拉加才让教授应邀参会。研讨会由教务处处长郑高键主持。

经我校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协商,今后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实行“2+2”培养模式,即前2年在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侧重开展语言及部分双语课程教学,后2年由甘肃政法学院进行专业课教学及组织专业实习等,并实行小学期制。本次研讨会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2016年首届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2+2”模式下的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方案。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两校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起步高、开局好,特别是在培养过程中探索形成的“七化”要求,即双语基础达标化、主干课程双语化、藏语课程连续化、选修课程共享化、翻译课程针对化、讨论课程对接化、课程考核双语化,立意高,针对性强,便于操作,应该进一步坚持和发扬。

研讨会上,各位专家及相关人员对藏汉双语人才 “2+2” 联合培养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培养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关于课程设置,大家一致认为要充分利用两校师资,同时要面向司法实务部门聘请建立稳定的师资库;要根据立格联盟院校法学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学专业藏汉双语方向的专业核心课;要高度重视藏汉双语特色课程的开发与培育,通过特色课程打造培育特色。关于培养过程,大家认为整个培养方案的设置要注意将藏语和法学专业进行有机结合,这种结合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课程的设置,在满足基本专业教学的前提下,应突出双语特色;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实践上,通过充分的实践环节实现语言工具和专业知识的最佳融合。关于实践教学,大家认为要将专业实习基地建在案源充足、软硬件条件较好的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整合职业理论课程模块,加强藏汉法律术语翻译训练。与会同志还就一些具体问题如不同藏语方言适应、学生日常管理、实行晚自习等进行了讨论。

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会后,两校将尽快修订完善培养方案,进一步整合各自在藏语语言学和法学领域的特色和优势,尽可能实现教学资源配置最优化,为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