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被处罚

30.01.2015  04:21

    2015年1月23日,兰州市环保系统在环保大检查过程中发现永登县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不当,未设置标识;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烟尘无组织排放严重且未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申报净化系统异常情况。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兰州市环监局、兰州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和永登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即进行了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永登县环保局依照相关法律下达了共计9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