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务必落实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责任的通知

18.04.2016  19:03

各市(州)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安排部署,我厅于2016年3月印发了《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函[2016]8号),并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1)随文印发。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又印发了《关于务必落实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责任的通知》(附件2)。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落实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责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部门要务必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红头加盖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骑缝章版本,可在省教育厅网站下载)原封不动地逐级转发下去,确保发到每一所学校、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并将回执存档备查。要做到人人皆知、应知尽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各地各校要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渠道就预防事故专题同每一名家长联系一次,提醒家长加强周末、节假日期间学生监护,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三、各市(州)教育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抓好落实,并与4月19日前(星期二)17:00前将本市(州)落实情况报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联系人:  赵  虎

联系电话:0931-828311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1.《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1(PDF版).pdf    

2.教育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务必落实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责任的通知 附件2..pdf

 

 

 

 

甘肃省教育厅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