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重在抓实责任主体——访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

09.06.2014  20:31

  中国兰州网6月9日消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创新。作为地方党委,如何落实好主体责任,是一个重要课题。近日,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介绍了甘肃落实主体责任、抓实责任主体的探索和实践。

  从拒绝节礼腐败到约束舌尖上的浪费,从规范公务用车到清理干部参股企业,去年以来,甘肃省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525起,处理113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4人;省纪委先后7次通报曝光73起典型问题,14个市州共通报曝光447起典型问题,有力发挥了教育和震慑作用。同时,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03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2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598人,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这些数字背后凸显出甘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高度自觉和不断深化。王三运告诉记者,去年以来,甘肃省委认真贯彻中央和中纪委部署要求,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使命和责任担当,明确提出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是要抓实责任主体,注重从强化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三个层面入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确保在认识上找准定位、在履职上靠实本位、在保障上强化到位。

  王三运说,在认识上找准定位,就是要改变过去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这一手没有完全硬起来的问题,从思想和行动上切实做到“三上”,即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种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去年,省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达17次,今年建立了“2+N”会议制度,通过上、下半年两次专题会议和视情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贯彻党中央和中纪委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反腐倡廉有关重要事项。近期,省委还将召开全委会议,深入研究党委主体责任的细化实化问题,以全委会的形式就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推进主体责任的深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