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院“三个强化”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26.06.2015  11:52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泾川县院预防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规范预防工作专项整治方案》和《甘肃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阶段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学习,深入剖析,对照检查,集中解决预防部门自身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不断规范预防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增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预防干警深入学习曹建明检察长讲话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学习材料等内容。通过自己学、集中学、点评学、讨论学等多种学习方式,重点围绕规范司法行为谈认识、谈感想,谈问题、谋整改。认真反思自身司法办案行为是否规范,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注重“三个结合”,提高学习效果。即将学习与讨论相结合,联系工作,联系业务;将学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调查实战,犯罪分析实例,边学习边提高;将学习与规范业务工作相结合,对照制度边总结边学习,边学习边整改。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注重工作实效。通过积极“走出去”、主动“请进来”等多种方式,主动征求外界及本院其他业务部门对预防工作的意见建议,全面排查预防工作中不规范的问题。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有3条。同时,该院预防科按照方案重点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按照“坚持自查与自改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纠正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认真对2013年至2015年3月开展的预防调查、案例分析、检察建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警示教育宣讲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及在开展预防工作中的“两卡”使用、纪律作风等方面逐项开展自查,并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自查预防调查8件,案例分析16件,检察建议16件,行贿档案查询200份,警示教育宣讲62份。
      三是强化履职,打造规范化的预防队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预防工作人员坚持学有所思、学有所用,通过学习研讨以及开展专项排查、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发现差距、找准问题,及时编制问题清单,为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做好铺垫。针对预防工作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及时调查研究,已着手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并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梳理,健全规范预防工作的制度体系,以此不断提高预防干警的素质,促进预防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