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院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确保办案安全
泾川县院以办案工作区为履职平台,狠抓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行警力统一协调、统一使用、统一管理,规范和完善派警、调警、用警程序,严格执行看管分离、审录分离规定,加强对办案区的使用和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办案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疏漏和问题,有效防止了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注重安全防范细节,保障办案万无一失。在执行看管任务出警前,对执行警务的时间、地点以及携带何种警械(具)做到详细了解、精心准备;到达任务现场时,及时排查掌握现场电源、电器、火源、防火器材等设置情况,积极排除不安全隐患,逐一清除刀具、棍棒、玻璃器皿、尖锐物件等可能用于自杀、自残和行凶的工具,并密切关注嫌疑人、被告人的情绪变化或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果断及时处置。
二是加强检医协作,严防意外事故发生。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比例明显上升,在办案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健康,该院与县医院建立了长期定点合作关系,开通了办案医疗保障“绿色通道”,不仅根据需要对涉案人员进行常规检查和紧急救治,而且定期对办案人员开展医疗、抢救等专业知识培训。有效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是强化内部配合监督,构筑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督与配合,打造立体化的防范体系,杜绝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在执法办案活动中,认真履行看管职责,对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大胆监督,严禁办案人员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此外,在配合办案部门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对讯问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讯问依法、规范、文明进行。该院纪检人员作为安全监察员,经常深入办案一线,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督察,真正把办案安全防范的有关规定落实到每个案件、每个办案环节和每个参与人员,构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相监督的办案安全防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