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三措并举落实省院“两个专项活动”会议精神

27.04.2015  18:38

      省院“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下简称“两个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院路志强检察长批示精神和李保岗副检察长、高检院侦监厅党支部专职副书记罗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两个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嘉峪关市院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研究确定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措施。
        一是层层传达,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此次会议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安居乐业的高度、从生态文明建设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高度,指出了开展“两个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嘉峪关市院在会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会议精神特别是路志强检察长批示精神和李保岗副检察长、罗强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层层传达,对“两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再次进行了学习,并要求参会部门高度重视,深刻领会,确保会议精神入心入脑,形成推动“两个专项活动”的抓手。
        二是主动出击,深入开展“两个专项活动”。结合全市侦监工作实际,将“两个专项活动”纳入检察工作大局,严格按照专项活动方案安排及各环节时间节点,认真部署开展专项活动。要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未移送、以罚代刑或长期滞留行政执法环节未作处理的涉嫌犯罪案件为重点,变被动为主动,健全和依托“两法衔接”机制,通过深入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检查行政执法案卷材料、加强与公安机关联系等措施,主动出击摸排和查找案件线索。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内设各处室间的沟通联系,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拓展案件来源,确保“两个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狠抓落实,全面推动侦监工作提质增效。在两个专项行动会议后,李保岗副检察长围绕全省侦监实务工作,对全省侦监工作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形势和工作任务要求进行了分析培训,为下一步侦监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严格落实“少捕慎捕”政策,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将少捕慎捕政策落实到每一起审查逮捕案件中,综合运用其他强制措施,实现审查逮捕措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坚守严防冤假错案底线不动摇,牢固树立侦监部门是检察机关严防冤假错案的第一关口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全面落实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的各项法律规定,整体提升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要全面排查和消除突出问题,对照李保岗副检察长指出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和执法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排查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切实有力的整改落实措施,全面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