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安委办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 主体责任落实报告制度》

17.11.2015  18:38
  创新安全监管措施  推进企业责任落实         ——定西市安委办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现状,在全面落实《承诺制》之后,制定出台了《定西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报告制度》。

      报告制度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省、市、县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任免、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应急救援演练、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检查责令整改隐患及政府挂牌督办事项的落实等情况分级分类定期向市、县安监部门和乡镇安监站报告。同时明确,将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并考核。

      该项制度的出台,是定西市安全管理工作中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细化和具体化,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项重要举措。以制度创新,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