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被指未按环评要求进行上海市环保局要求,落实环评文件中明确的措施和置换工作
10.07.2014 13:08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中国环境报讯 按照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的批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将群众反映上海市中环线浦东段新建工程项目未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建设的信访件转请上海市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
资料显示,上海市中环线浦东段新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方为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2010年经浦东新区环保局批准,2013年又编制了环评调整报告,也经浦东新区环保局批准。环评报告中明确,项目实施包括对融都金桥园等临路前排170户居民建筑实施置换。项目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规划线位全长约9.5公里,预计2015年年底竣工,目前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通车。
信访件主要反映的问题是建设单位未对居民全面告知置换方案和相关时间节点,并在第一次置换结束后不再提供置换。
经上海市环保局调查,融都金桥园前排170户居民的置换工作于2013年12月启动,置换过程中,相关部门对居民进行了多次宣传、告知,并进行公告,置换意愿征询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20日。截止期满后,170户居民中有45户同意收购置换,目前45户居民的置换工作正在进行中。项目方也并未明确表示不再提供置换。
上海市环保局已就此事与浦东新区政府进行协调,要求推进落实环评文件中明确的措施和置换工作。
鉴于信访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房屋置换问题,落实主体是政府,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建议,以便函形式责成上海市环保局督促有关政府部门落实环评文件中的相关要求,项目在房屋置换工作未完成前,不得投运。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0.07.2014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