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制度

18.11.2016  17:3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大力推动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工作,促进科学用能,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开展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公共建筑的定义

  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二、充分认识合理控制公共建筑室内温度的重要意义

  《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中所称室内温度控制是指控制利用空调系统进行室内供冷和供热房间的空气温度,使之不超过规定的限制标准。多年以来,我市公共建筑的空调管理比较粗放,空调温度设置不尽合理,导致能源利用效率不高,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增加了环境压力,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不相适应。实践表明,合理设置空调温度,科学管理空调的运行,既能提供比较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满足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需要,又能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我市能源消耗量工业比重大,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任务十分艰巨,节能减排的形势十分严峻。切实做好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空调运行管理,有效降低不合理能耗。

  三、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制度

  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之外,各类公共建筑单位要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倡导在用电高峰期内将温度设置提高或降低1-2摄氏度。公共建筑使用单位在室外温度适宜的过渡季节,应尽可能利用开窗自然通风的方式调节室内温度,减少空调使用时间。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坚决杜绝浪费能源资源现象。

  四、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公共建筑室内温度管理措施

  严格实施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标准是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要纳入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相关规定和措施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节能工作的监管机制,按照部门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使节能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夏、冬季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取得明显成效。通过现场了解、仪器检测等方式,全面检查公共建筑室内温度以及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违反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典型案例要严肃查处并在媒体曝光。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氛围。

  五、加强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都节约能源的良好风尚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合理控制空调温度的科学道理,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育科学使用空调、节约用电的良好风尚,倡导广大家庭合理控制空调温度,使之成为每一位公民的自觉行动。

  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墙报等媒介,通过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不断增强节能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广泛宣传节约能源的重要性,在全市上下形成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