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责任清单制度
原标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兰州在行动
排查风险岗位五千余个建立责任清单制度
中国甘肃网8月29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各级党委要像抓经济建设那样,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精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阶段。”前不久,省委书记王三运来兰州调研检查时,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深入调研并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据悉,我市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全市已排查风险岗位5400余个、风险点27000余个、探索建立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清单”制度等,在压力传导、责任落实、案件查处等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党的建设要突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主体责任上突出第一责任、分管责任,在监督作用上突出主业主责、震慑遏制,在基层组织上突出服务群众、为民富民,不断提升全省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王三运在调研时指出。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我市主要抓了压力传导。今年市委常委会先后13次研究纪检监察工作,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研究制定了我市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主抓,纪委负责监督落实的责任体系;在全市各级各部门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做到了全覆盖。同时,根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市的《实施办法》,将党委集体责任从全委会、常委会、党委工作部门和其他机关党委4个层面细化了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能,将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细化为5项,将党委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细化为6项,有效确保了各层面、各部门对自己承担的责任能够找得着、对得上、靠得实。
“党委要层层重视,上级一把手要抓好下一级一把手,上一级分管领导要抓好下一级分管领导,像抓经济工作一样靠实每个层级的责任,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细化每个环节的工作,以精细化的理念和举措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王三运强调。
全市排查风险岗位5400余个
在抓责任落实方面,我市探索建立了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清单”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要求,分解为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纪检机构监督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及问责处理4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其中,县区党委主体责任20项,纪委监督责任16项,负面清单10项;市直部门党组根据其业务确定主体责任10项左右,纪检组监督责任5项左右,负面清单7项;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市排查风险岗位5400余个、风险点27000余个,其中高级廉政风险5700余个,中级廉政风险13500余个,低级廉政风险7800余个,单位和个人共制定防控措施32300余条。同时,明确了考核问责情形,由市纪委主要领导与县区和市直部门等92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提高了落实“两个责任”的针对性和约束性。今年,我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兰州落实主体责任措施是不错的,已经有好的开端。”王三运在听了汇报后这样评价。王三运说,廉政风险点要环环把关,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点的深入排查,靠严格的把关、健全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真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目前,兰州已对风险点做了排查,要好好探索总结,为省内其他地方开展这项工作积累经验。
上半年接受信访举报2175件(次)
“举报要件件有着落,无论是还干部的清白,还是回应百姓的反映,对各方面的举报、对各种案件线索,都要放在心上,无一遗漏、无一旁观、无一扣压、无一忽视,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王三运要求。
今年以来,我市着力抓了案件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了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175件(次),同比增长105%;立案查处93件,同比增长34.7%;涉案10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7件;党政纪处分90人。针对“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对20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同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先后对有信访反映的9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函询,要求12名干部就有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对18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发挥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另外,我市还着力抓了“三转”工作,全力支持纪委推进“三转”,清理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共114个,保留10个。
王三运强调,要抓好一个地区的反腐败工作,从纪检监察机关来讲,就要突出主业主责,聚焦体制改革、聚焦高压态势、聚焦制度建设,保持查处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以形成震慑,通过努力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首席记者郭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