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工信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简报

02.02.2015  20:06

 

 

 

全市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以来,市工信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发展环境,切实为全市工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1 、抓学习,促认识到位。 坚持每周五的学习制度,委党组带头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第十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精神,较好的落实了市委、市纪委廉政工作各项部署。大力开展了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增强了党员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政治上保持了清醒和坚定,确保了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2 、抓班子,促职责到位。 先后9次召开委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9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市上“3873”主体责任体系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市工信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和《主体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严格落实干部履职报告制度,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全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听取了班子成员分管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主要领导安排部署了近期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廉政谈话约谈制度,“一把手”亲自与科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体约谈,纪检组长分层次与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约谈话,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提醒、告诫,进一步使各级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更加明晰,压力传导更加合理。在选人用人面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动议、考察、廉政、审查、决议、公示“六关”,4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3名同志提拔使用,坚持正确了用人导向,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3 、抓源头,促责任到位。 狠抓制度建设这个源头,重新修订和建立了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党务政务公开、内部财务管理等8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将制度编印成册,一手一册。制定下发了《关于强化责任意识和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尽责、主动引领担当,加强纪律约束,主动反腐倡廉,尤其对涉及行使权力的项目资金申报、企业资格认定等19项业务工作制定了关口前移、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的措施和办法。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并对全体干部职工提出了“十个严禁”的工作纪律要求。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小企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印发了《酒泉市工业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办法》和《酒泉市工业项目责任追究办法》,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的良好机制。

4 、抓警示,促教育到位。 坚持 “六位一体”的廉政教育模式,与班子成员、科以上党员干部以及重要岗位人员廉政谈话60余次,委内开展廉政培训2次,进行廉政知识测试3次,做到了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全体干部根据岗位职责作了廉政书面承诺,层层签订了廉政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廉政责任机制。针对在项目申报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在全市工信系统开展了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先后两次邀请市检察院领导对全市80多名工信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培训,并组织干部职工旁听法院公开的受贿、职务犯罪案件现场庭审。通过以案施教、以案明纪、以身说法等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使全体干部职工思想上尘埃得到了及时清除,内心深处受到了极大震撼。

5 、抓四风,促作风到位。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委党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狠抓四风整治,切实将整改“四风”问题作为抓作风的常态工作,常抓不懈,以一贯之。元旦前夕,单位专门召开教育动员大会,认真学习单位制定“十个禁止”内容,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慎独、慎行、慎微,管住自己、管好家人。节日期间,单位纪检组就干部值班、出行安全以及遵守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有效规范了干部行为,增强了作风建设的实效性。大力开展问题整改工作,至目前,梳理的86条意见建议和活动整改方案中所列的15个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中所列的10个问题,班子成员个人清单中所列的39个问题均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整改率达100%。2014年,市工信委“三公经费”支出11.28万元,同比下降50%,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62%,公务用车费用同比下降43%。

6 、抓督查,促履职到位。 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5+1”和“7+4+10”专项整治自查整改工作的同时。对2011年至2013年全市工信系统争取的国家及省上222个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督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修订了工业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7 、抓监督,促三转到位。 支持纪检组长落实“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三转工作要求,落实了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要求,使之真正做到了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切实为做好单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8 、抓表率,促引领到位。 严格落实一把手“三不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党组书记能够全面履行政治责任,牵头抓总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有效发挥了监督检查示范带动作用。班子成员能够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履行领导责任,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切实为全体干部职工起到引领示范和先锋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