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酒泉市民政局党组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把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切实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局党组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主动研究、主动思考、主动作为,制定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坚持把民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层层签订责任书,党员干部全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建立了层次分明、任务靠实的责任目标体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头落实“五个从严五个过硬”要求,带头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负责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承担好、履行好肩负的责任。
二是严明政治纪律。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性意识,增强党员干部对党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自觉用党章规范言行,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约束。班子成员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落实各项议事决策程序和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凡干部选拔任用都经民主推荐、民意测评后,及时履行请示、报告、审批、备案等相关程序,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没有超职数配备、低职高配、越级破格提拔等问题,没有超编制和“吃空饷”现象。加强干部管理,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做到零容忍,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切实维护组织权威和纪律尊严,保证了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修订制度17项,新建制度10项,扎紧制度笼子,强化了对不良作风的刚性约束。今年1至9月,接待费同比下降70%,公车运行费同比下降6%。坚持标准,严字当头,聚焦解决城乡低保不公平等不正之风,扎实开展了城乡低保清理规范工作。全市入户调查和复核低保对象6.7万户14.6万人,清退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及其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2.3万人,新纳入城乡低保对象1.9万人,低保动态管理情况主动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资金管理,规范申请、审核、拨付流程,保证资金高效廉洁使用。所属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转移、胡花乱支等问题的发生。
四是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讲制度、讲程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既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又注意听取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的意见,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做好份内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共同负起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等具体事务规定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在事先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会议决定。班子成员带头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公务卡支付制度,严格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按照集中支付制度和资金使用范围列支经费,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办理要件和办理时限,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管理,有效落实了源头预防腐败工作各项措施。
(酒泉市民政局 马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