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景海:要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2.09.2014  18:10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景海在厅党委会上强调

要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本网讯 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召开后,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景海立即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王三运书记、刘伟平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厅机关和全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各项措施。会议要求全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结合系统实际,省厅制定了《中共甘肃省司法厅委员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厅党委书记、厅长杨景海对贯彻实施提出了新要求。

  杨景海强调,只有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敢于担责、常抓不懈,抓早抓小、主动防范,才能营造风清气正新环境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才能弘扬廉洁奉公正能量保护干警茁壮成长。

  杨景海要求,全系统各级党委要明确职责,勇于担当,层层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一是党委要落实好“集体领导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好“第一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作用,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三是班子成员要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分管工作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四是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在转职能中找准定位,在转方式中履行职能,在转作风中提升能力,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职能。五是要正确处理好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之间的关系,相互协调、共同促进,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

  杨景海指出,要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要认真履行选人用人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把拟任人选廉政审查关,强化对厅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二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厅党委十八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专项整治,继续保持效能风暴的强劲势头。三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逐步从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变。四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交流使用力度,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五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明确提出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下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检查,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省司法厅纪委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