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海燕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7月14日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海燕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市领导袁占亭、牟少军、王冰、李森洙、段英茹、张悌先、张建平、杨学宁、张星、何向东等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虞海燕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一明确的职责划分,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在今年的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上,都对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三转”工作作了明确部署;特别是近一段时期,省委王三运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对我们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虞海燕强调,落实好“两个责任”,具体就是要落实好领导监督协助、教育管理、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五项责任。要落实好组织领导的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要落实好监督协助的责任,各级纪委要突出监督主业,加大对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落实好教育管理的责任,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的检查考核,着力在实、准、效上下功夫;要落实好责任追究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
虞海燕强调,要落实好五项责任,关键要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委、各级纪委要有担当的意识,多做“咬咬耳朵”、“拉拉袖子”的警示工作,在抓早抓小上多做文章。二是强化工作部署。党委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五位一体”工作统筹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政绩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同等对待,作为评价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工作重点。从党委来说,要按照省委相关要求,重点要抓好选人用人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是管好预算,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近期,市人大常委会要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检查上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四是强化制度建设。权力监督要制度化、权力控制要透明化、权利限制要规范化,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来“确权”、“限权”,划清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范围。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小责任不追,就可能养成大问题,因此,对小责任也要及时追究,形成一种高压态势。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情形、依据和程序,解决好“怎么追责”的问题。要坚持“一岗双责”,落实“一案双查”,对案发地区、部门和单位,既要依纪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又要查清案件背后是否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具体情况,解决好“追什么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