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会

15.04.2016  15:11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4月7日,靖远县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会议由县院副检察长张国华主持,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县院纪检组长王定祥组织学习了《靖远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暂行办法》,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意见。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国荣,纪检组长王定祥分别对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最后,魏国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权力集中,廉政风险点多、面广,反腐责任大。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肩负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清醒地认识到各自的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以高度负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要强化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将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为自身行为规范,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自觉做到自身硬、自身正、自身净;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接受监督,要带头做讲政治的模范、遵章守纪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勇于担当的模范。三要强化职责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全面掌握干警的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定期分析干警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提醒干警对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纠正,防止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对顶风违纪违规或不负责任,疏于教育、疏于管理,致使直接管理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者,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四要创新落实载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业务工作的顺利推进,以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来检验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专题教育的重要载体,做到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与纪律作风结合起来,以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院干警作风明显转变;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继续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彻底根除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