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环保局积极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19.01.2015 13:40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嘉峪关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严格信息公开程序,明确信息公开方式,积极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实际行动推动《新环保法》稳步实施。
今年1月1日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一同施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从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监督等四个方面作出了严格要求。明确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自愿公开和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嘉峪关市环保局重点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充分利用雄关环保网站和市环保局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及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环保政务信息、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动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程序及办理情况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等。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做到环评受理、审批、验收全过程公开。同时,还建立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将企业的环境信用信息纳入社会诚信管理体系,向社会公布环境违法名单,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嘉峪关市环保局 贾荣荣供稿)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9.01.2015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