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要靠严密制度和高执行力

16.12.2014  02:06

    12月12日,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来到西固区,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宣讲活动,并对当前和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期望。袁占亭强调,要以政绩化思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常态化思维履行党委(党组)集体领导责任,以表率化思维履行第一责任,以双责化思维履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责任,以防控化思维把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红线化思维保证主体责任落实到位。(12月13日一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找准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明确有力的抓手。党中央正在以铁的决心反腐,致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通过强化纪律建设、创新体制机制、零容忍惩治腐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了反腐败和转作风的强大震慑,极大地赢得了党心民心。中央作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部署后,省委书记王三运对全省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两带”、“四同”、“五抓”、“三化”等一系列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提出了着力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特别是王三运书记在兰州调研检查工作时,提出了要盯紧“三点”、提升“三力”、彰显“三气”的要求;在前不久部分市县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又就基层党委怎么抓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抓什么、如何保障主体责任落实,讲了非常具有指导性的意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市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出台了《兰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市政府党组也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其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尤为重要,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首先就是要明确责任主体、解决“谁来干”问题,以及规范责任内容、解决“干什么”问题。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健全运行程序,加强流程管理,解决“怎么干”问题。各级党委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保证主体责任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就必须以常态化思维履行党委(党组)集体领导责任。以常态化思维履行党委(党组)集体领导责任,要靠严密制度和提高制度执行力来保障。一方面,要探索建立主体责任运行机制,明确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努力实现“落实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形成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管控、事后有监督的常态化反腐体系,构建起监督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以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行动为抓手,狠抓制度落实。要建立下行传导制度、上行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等各项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链条。

    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关键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而制度建设则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保障基础。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就必须着力完善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权威性,建立行之有效的制衡和监督体系,以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进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