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卫东李虹就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约谈 审计监督处副处以上干部

28.12.2016  19:36

  12月27日,按照厅党组和省纪委派驻厅纪检组的统一安排,厅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厅纪检组组长罗卫东和厅副巡视员李虹对审计监督处副处级以上干部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集体约谈,省纪委派驻厅纪检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审计监督处负责人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李虹副巡视员指出,2016年监督处履职尽责,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对党风廉洁工作要求比较严,大家自律意识强,落实责任成效较好。一年来,监督处虽然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组织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学习不够深入,领会不够透彻,工作站位有待提高。

  针对下一步如何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工作,李虹副巡视员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遵守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把“四个意识”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在一言一行中。二要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要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建设。要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工作精细、素质过硬的审计队伍;要严格要求自己,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坚持自警、自励、自省、自勉;要加强管理带好队伍。对同志要严格要求,强化思想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政从政各项规定、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审计组廉政规定等,做到依法从政、廉洁从审, 树立忠诚清廉的队伍形象。

  罗卫东组长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牢牢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二要严格纪律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抓住手上”;三要突出工作重点,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供稿:审计监督处    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