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08.05.2018  13:43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全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对白银市进行了下沉督察。2017年4月13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按照《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压茬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总体进度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白银市整改问题共24项,其中,涉及全省层面、带有普遍性和共性的问题3项,涉及行业部门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16项,涉及白银市的具体问题5项。按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17项,2018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1项,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6项。白银市针对环境问题整改实施清单化调度管理,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马上整改,需要中长期解决的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列出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分步实施。属于专项整治的问题,制定方案,限时完成整改。属于制度层面的问题,明确措施,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目前,在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的17项问题已全部上报销号,其中白银有色集团第三冶炼厂调节池建设、白银佳隆新材料公司萃取分离生产线拆除两项整改任务均提前完成。2018年8月底前及2020年底前完成7项问题均已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二、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在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我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方针和安排部署,把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2017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环境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先后86次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76次对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批示。在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后,2017年4月20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要求各县区各部门从政治的高度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整改反馈问题,不找退路、不讲理由、不打折扣,全面落实。按照会议部署,市、县(区)均成立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市直相关部门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

二是细化整改措施,靠实整改责任。白银市对照《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认真梳理涉及我市整改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了《白银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靠实整改工作责任,对24项整改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限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督导单位,做到每个责任环节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效推进。我市确定了28家责任单位、15家督导单位,细化制定了93项整改措施的同时,实行整改问题清单制,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统一编号、跟踪督办、对账销号。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跟踪督导检查。坚持把环境问题整改作为开展“三纠三促”、提高环保工作效率的有力抓手,市四大班子领导先后93次深入污染治理企业、建筑施工工地等进行检查调研,现场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针对整改难点问题,深入到白银有色集团、甘肃稀土公司等企业整改现场督导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工作步伐。今年春节过后一上班,分管副市长王禄邦、潘锐波带领市环保局的同志,再次深入县区、有关园区、有关企业调研督导环保工作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市整改办对各县区、有关部门整改工作及时调度,先后召开12次主任办公会议和7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通报阶段性进展情况,对3个县区政府、1个企业实施黄色预警。市整改办、市大气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细化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先后发出《督办通知》、《巡查通报》54次。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17年1-6月全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状况及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对3个县政府分别实施红色预警1次、对2个县区政府和有关园区黄色预警3次。市纪委监察局、市督查考核局、市环保局组成5个督查组,深入县区、相关部门和企业对整改进行督导,发出14期《督查通报》。市环保局成立2个市区扬尘管控巡查组,昼夜巡查施工场地和相关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职能部门处理,并跟踪督办。市区住建系统组成施工扬尘管控督查组,对施工工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进行督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四是严格监管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各行政执法主体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违法行为监管、查处和打击力度,促进整改顺利推进。环保部门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按照“双随机”监管模式,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执法、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私设暗管、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始终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2017年,全市环保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948人次,检查企业1056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5件,共计罚款1829万元,查封扣押30件,限产停产4件,移送8件。市国土、水务部门联合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执法检查,责令停产整顿生产不规范砂场71家,关停取缔无证非法采砂场76家,罚款和收缴非法所得10.3万元。公安机关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68起,查处违法行为人72人,制止或劝停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2次。

五是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执纪问责。市委、市政府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点,市政府先后两次对扬尘管控不力的白银区政府、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全面开展调查问责工作,从市纪委、督查考核局等部门抽调30名工作人员,组建了10个整改问责(暗访问责)工作组,深入县区、企业及有关责任单位,对失职失责及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办,由以问责为主转向监督执纪问责并重的工作方式,全市共约谈94人,问责92人。

六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白银市坚持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县区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生态环保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在分析经济形势时,把环境质量改善同分析、同研判。市委、市政府制定了《白银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白银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白银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白银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市人大审议通过了《白银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暂行办法》。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白银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白银市限塑工作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白银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等6个环保工作方案以及《白银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工信、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加强煤炭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住建系统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规定、制度和规范方案。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健全相关制度方案,初步形成了全市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环保欠账大,重污染企业多,排放量大,改造投入不足,工艺装备水平低,产业升级滞后,传统动能提升和新动能成长任务艰巨。如白银公司、银光公司是国家“一五”计划建设重点项目,由于历史原因,建设初期环保措施不到位,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生产过程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半个多世纪的开发建设过程中“三废”排放造成的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二是自然生态脆弱,白银地处腾格里沙漠南缘,干旱少雨,植被稀少,风沙大,大气污染防控难度大。三是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缺乏。中国兵器集团银光公司前期生产排放遗留的硝基化合物土壤污染,缺乏规范有效的治理技术和行业标准。中兵环保公司会同中国环科院制定的治理方案,邀请了国家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需要技术和方法创新,需要勇于担当、勇于探索,面临的困难需要各方面克服和关心支持。四是乡镇环保设施建设滞后,黄河流经白银长达258公里,由于国家对大江大河沿岸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厂建设投资不足,乡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管控难度大,对黄河生态环境形成一定危胁。五是个别单位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就事论事,工作具有局限性,举一反三不够,深入研究提升环保工作创新水平不够。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开展“回头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中国的要求,深刻领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认识白银环境治理的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切实增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县区、各市直有关部门切实把整改工作拎起来、把责任扛起来,以积极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以钉钉子的精神把整改工作落细落小、落到实处,全力以赴落实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逐条逐句对照《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进行再排查,严防问题反弹;对“回头看”已发现整改不彻底、不全面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逐一细化目标要求、整改措施,形成“一事一策”的整改作战图,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

二是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的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问题、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整治、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问题、中瑞铝业手续办理、祖厉河污染治理问题、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目标任务落实等7个问题,进一步明确要求,倒排工期,挂账督办。市整改办继续实行每月定期调度督导制度,强化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统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推进,采取通报、约谈、催办等方式,督促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物力投入、人力投入,全力推动问题按期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环境监管,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强化环境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环保执法合力。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实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管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环境监管体系。对存在的环境问题,透过问题挖根源,透过现象找本质,在已取得整改成效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章立制,形成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积极争取项目改造资金,努力提高装备工艺技术水平,加快解决“跑冒滴漏”现象,促进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

四是坚持公众参与,加强整改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及时在市级主要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全市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鼓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努力赢得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支持。充分利用媒体曝光问题,宣扬典型,引导全社会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白银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