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 摒弃“五个理论”

15.09.2014  16:4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责任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五种错误认识,即摒弃“五个理论”。首先是“轻视论”,就是没有充分认识到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对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抓早抓小”反应不快、落实不力。“影响论”,就是认为反腐败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没有认识到反腐败本身就是一场深刻变革,就是为了更好发展。“困难论”,认为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得罪人,不如推一推、拖一拖、等一等,不敢担当,不能以壮士断腕、舍我其谁的政治勇气和历史责任感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易论”,抱怨“为官不易”、“官不聊生”,其实质是权力观的错位、宗旨意识的淡薄,对在约束中工作、在监督下干事不习惯,对回归清正廉洁的公仆本位不自觉。“无为论”,就是信奉“安全第一”,少干事、不干事就不会出事,不能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整天松松垮垮、拖拖沓沓、得过且过、消极懈怠,其实质也是一种腐败表现,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患莫大焉。落实“两个责任”,要坚决澄清和纠正这些错误思想,毫不动摇、扎扎实实地履行“两个责任”,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形成有腐必反的浓厚氛围和行动自觉,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