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发布数据:五类营运车辆中公交车伤人事故居首

14.07.2014  10:22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对2011年至2014年上半年期间,出租客运、旅游客运等五类营运车辆的事故发生率进行了梳理。数据显示,公交车伤人交通事故居首位,违法行为突出,而出租车事故起数逐年明显下降。

  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了解到:2011年,公交车发生的重大事故起数为16起,死亡5人,受伤14人;2012年,发生事故起数为15起,死亡4人,受伤12人;2013年,发生事故起数为21起,死亡9人,受伤31人;2014年至今发生事故起数为4起,死亡3人,受伤13人。事故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所指的事故起数均为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起数,不包括小刮擦事故。统计显示,公交车事故起数占到总起数的5%,但死亡人数占到了10%,由此可见,公交车发生重大事故的现象较为突出,每年呈现出递增趋势。且在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长途客运、货运五类营运车辆中,公交车发生的重大事故率居首位。

  公交车事故为何频发?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教导员王卫东认为,公交车事故在城关区较为集中,通过对事故案例的分析后不难看出,公交车发生事故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公交车斑马线上不礼让撞倒行人。其次是不按规定进站,靠边时与摩托车、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另外就是公交车失控冲向人行道,引发群众受伤的交通事故。对此,交警呼吁,公交车作为广大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安全大于天,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公交车司机队伍安全意识的教育,为市民安全出行打好基础。(记者 郭秀睿)

  原文标题:五类营运车辆中 公交车伤人事故居首

  原文链接:http://www.xbsb.com.cn/site1/XBSB/html/2014-07/14/content_1046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