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营改增”两周年 二三产比重实现逆转

02.08.2015  12:43

人民网兰州8月2日电(呼双鹏 李莉 王国良)甘肃省“营改增”自2013年8月1日开启,“营改增”减税效应的不断传导和放大,对甘肃省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奋起产生了显著的正向激励作用,二三产比重实现逆转。目前,现代服务业已成为甘肃省“营改增”的纳税主力。

交通运输业成为大赢家

甘肃省“营改增”大幕自2013年8月1日开启,首先与全国同步,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接下来,自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自此,甘肃省交通运输业、邮政电信业以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营改增’接通了交通运输企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不仅为交通运输企业减轻了税负,也为下游企业直接降低了4%的运输成本,让相关企业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兰州捷时特物流公司财务负责人段君宏说。2014年,根据该公司物流收入推算,该公司全年为下游企业节省运输成本600余万元。

在甘肃省,“营改增”大大减轻了运输企业扩模升级的税收负担,首批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传统行业交通运输业成为在本轮税制改革中受益的大赢家:在定西市,陇西县国林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营改增”后采取了“经营者交纳保证金+自筹资金”的组合融资模式投资770万元增购车辆,然后承包给经营者经营,这一显著的投融资模式变革为该企业增加可抵扣进项税额130.9万元,年增加收益100余万元,新增就业岗位129个。在张掖市,临泽县昌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至2015年4月20日测算税负为1.66%,增值税税负比之前的营业税3%的税负直降1.44个百分点,降幅达48%。

促矿山企业“主辅分离” 连带相关企业“多赢

“‘营改增’之后我们外包了交通运输业务,如同推倒了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公司陆续把铁矿采选的外围服务全部分包出去,要求所有承包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并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层层抵扣,我公司税负比‘营改增’前下降了2.5个百分点,每年仅增值税税负就降低了2000多万元。”酒泉市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谢海说起“营改增”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酒泉最大的矿山企业, 2013年度缴纳各类税收1.45亿元,占酒泉全市国税收入的5%,名列全省纳税百强第43位。“营改增”以来,国税部门提前介入企业“主辅分离”进程,积极宣传增值税链条中环环抵扣的相关政策,企业依据建议将采矿劳务、场内外运输、尾矿处理、巷道工程建设等项目全部从主营业务剥离,外包给分类行业中国内技术信誉最好的企业,成立了5个独立的纳税主体,顺利实现主辅分离和增值税抵扣链条闭合,博伦公司每年进项税额将增加2400万元,增值税税负从2012年的11.2%,下降到2014年底的8.7%,税负降幅达22.4%。据测算,随着“营改增”范围的扩大,博伦公司税负下降效果将更加显著。

博伦矿业并不是孤独的“赢家”。在甘肃省,由于“营改增”为涉及企业明显减税“输血”,增强了企业施行“主辅分离”、规范企业财务核算、改革经营管理模式的强大内生动,企业“活血”动能增强。在张掖市的资源大县肃南县,大多数矿山企业“营改增”后采纳当地国税部门的建议实行“主辅分离”,成立了近十个独立的纳税主体,实现了增值税抵扣链条闭合。由此,该县矿山企业税负显著下降2.7个百分点,经营核算更加规范,企业所得税也有所下降,实现了主辅多赢。

输血”助“活血造血” 第三产业受益奋起

据甘肃省国税局统计分析,自2013年8月1日起分批“营改增”试点,截至2015年7月24日近两年间,全省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33137户,比地税部门移交的改革试点户数10064户增长了2.3倍以上,月均增加1000余户(剔除同期注销税务登记的户数),累计实现改征增值税35.67亿元,减税规模达到17.72亿元,试点纳税人总体减税面达到98%。

税收负担减轻,激发企业活力。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全省“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整体税收与按营业税计算办法相比减税13896万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整体税收减少4722万元,直接减税18618万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购买应税服务增加进项税金抵扣,间接减税15234万元。两项相加,减税规模达到33852万元。期间,全省为符合“营改增”优惠政策条件的174户试点纳税人办理免退税12591万元。“营改增”减免退税优惠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了企业“造血”能力,促使生产经营方式转变,2015年上半年90%以上的新增试点纳税人集聚于现代服务业,同比增长4个百分点。

新办企业数量增长,助推服务业发展。“营改增”实现了为部分现代服务业整体减税,同时制造业企业因购进服务可抵扣而相应增加服务需求,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源向服务业集聚,服务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2015年上半年,甘肃省新增服务业试点纳税人5756户,占同期新增试点纳税人91%,较上年同期增长1.6倍。目前,现代服务业已成为甘肃省“营改增”的纳税主力,2015年上半年累计入库税收5.13亿元,占试点税收总额的51%。服务业受益同时还惠及上下游企业,促进了跨行业、跨产业的分工协作深化,服务业和工业分工融合深入发展。其中6236户装备制造业纳税人的收益与抵扣范围增大,减税824万元。

促转型融合增就业 二三产比重实现逆转

促进转型升级,密切区域合作。随着试点的深入推进,“营改增”在推进产业主辅分离、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专业化分工的作用更加显现。如甘肃省华亭煤业所属运输集团,营改增试点以后投资1640万元购置货运车辆60余台,扩大经营能力。2015年上半年,甘肃省开具涉及营改增行业的专用发票32%流向陕西、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周边省份,较上年增加7%,跨省区域合作进一步密切。

营改增”也激励着创业创新,扩大了社会就业。“营改增”试点以来,甘肃省月新增纳税人1100多户,保守估计两年间累计吸纳社会就业10余万人。“营改增”以来,甘肃省新增的现代服务业纳税人累计贡献税收1.11亿元,这部分纳税人近80%的集聚在智力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相结合的文化创意、鉴证咨询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大力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厚植创业创新文化,促进了甘肃省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甘肃省累计完成国税收入368.16亿元,同比增长18.92%,增加58.58亿元,增幅位居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税部门第5位,各级收入均实现过半目标,国税收入呈现“总体增长较快、中央地方均衡、三产快于二产、收入结构不断优化”的特点。

与此同时,甘肃省的产业结构调整也取得了重大突破:2014年,甘肃省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到13.2∶42.8∶44,第三产业比重10年来首次超过第二产业。2014年,甘肃省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3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4.21%,第三产业投资增速快于第二产业,企业投资意愿增强,转型升级提速。2015年上半年,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2%,占GDP的比重为50.3%,比上年提高9.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