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宣贯大会的通知

28.04.2016  20:54

  关于召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宣贯大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已经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正式执行。决定召开实施意见宣贯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5月6日,上午9:00—12:00。

地点:金轮宾馆四楼大会议室(兰州市和政路72号)。

二、会议内容:

发布《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并对实施意见相关内容进行宣讲和解读。

三、参加人员:

1、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及造价管理机构各2—3人;

 

2、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所属公司各2人;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企业各2人、在兰乙级企业各1人;

4、中央及省属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各1人。

四、注意事项:

1、5月4日前各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报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931-8838419,0931-8814994    联系人:令鸿飞 王健,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2、请参会人员登录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打印《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甘建价[2016]119号);

3、免费宣贯,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4、参加宣贯人员,请注意保持会场秩序;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将手机调成静音或振动状态。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