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原政协主席被控受贿 家族被指富拥半城

10.12.2015  10:40

  中国兰州网12月10日消息 昨日,江西省萍乡市原副市长、政协主席贺维林涉嫌受贿与滥用职权案开审。贺维林当庭不认罪,其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根据检方的起诉书,贺维林被控受贿和滥用职权两项罪名,受贿金额为90余万,滥用职权罪造成的损失为1260万元。

  贺维林在萍乡被称为“教父”,其弟贺维章被称为“贺半城”,意指“萍乡半座城为其家族所有”;贺维林也是在陈安众、姚木根、赵智勇三位省部级官员被查后落马的江西官员。

   落马源于当地人的举报

  据此前媒体报道,贺维林一家在萍乡权势相当高。当地人回忆称,2004年贺维林父亲80大寿时,贺维林时任萍乡市常务副市长,萍乡绝大多数官员都前往其老家祝寿,寿宴连办三天。“前来祝寿的人都包了红包,有500元的,也有2000元的。贺维林觉得不收不行,每人只收200元。”

  不过,贺维林的落马也源于当地人的举报。新京报记者从其友人处了解到,贺维林被举报是因为官场斗争,引发互相举报。

  其友人说,最为活跃的一个举报者曾在萍乡市公安系统任职,因2006年萍乡市的整治发展环境专项活动,与贺维林交恶。该举报者向江西省委、江西省纪委多次举报贺维林家族存在贪腐,贺维林的弟弟贺维章也于2013年对该举报人进行了“反举报”。

  据了解,该举报人最重要的三次举报分别发生在2010年、2013年和2014年,恰逢省委巡视组巡视萍乡,和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江西,直至今年6月中纪委网站发布贺维林接受调查的消息。

   自认收礼金后回礼相抵 不是受贿

  在昨日的庭审中,检方指控的贺维林受贿共包括四起事实,其中包括贺维林关照房地产公司老总,安排关系户的女儿进政协工作收受的7万元,还有近十年的时间内在春节中秋端午,总共45次收受两名行贿人贿赂共计20余万元,平均每次收受贿赂5000余元;此外还有贺维林利用政协主席的便利对房产公司老板在开发项目上予以关照,以此折抵自己20万元借款;给煤炭企业提供帮助,此后其子收受企业给予的提成42万元。在滥用职权方面,检方指控贺维林通过职务低价要地,造成国家损失12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