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低价卖菜被罚”,柿子不能专挑软的捏

23.02.2016  02:45

    白萝卜每斤0.1元,莲花白每斤0.1元,土豆每斤0.58元,据报道,四川内江市东兴区一超市开业为招揽顾客,以低于成本价销售蔬菜。被举报后,当地工商部门认定,超市此举构成不正当竞争,将对其作出1万元罚款的处罚。

    此事引发网民热议。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但将销售鲜活商品排除外。若新鲜水果、蔬菜因急需处理促销,即在鲜活商品范畴内。再者说了,这本来就是商家图个吉利,老百姓落个实惠,皆大欢喜的事,非要较真,自然有人不高兴。

    当然,工商严格执法,是对的。但总是让人有种专挑软柿子捏的感觉。市场上,不正当竞争的多了,没见有几个管好的。比如说,今年春节,多地出现天价蔬菜,怎么没人出来好好管管;再比如说,什么一元秒杀、双十一电商低价竞争,怎么不来管管。非要跟萝卜、土豆过不去,老百姓当然不高兴。

    柿子专挑软的捏,这样的事生活中常见。比如在城管执法中,一个常见的现象是,无论是暴力抗法还是暴力执法,与城管发生冲突的往往是小贩,而对于其他类型的违法行为,却鲜见城管动粗。由此,小马飞刀想起,去年,中纪委曾刊文谈及问责,称有的地方仍是“吼吼嗓子”、“摆摆架子”、“做做样子”,真出了问题却视而不见,甚至还想捂着盖着;有的地方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有的地方“柿子挑软的捏”,比如类似的情况,问基层不问“高层”,问“弱势”部门不问“强势”部门;有的地方在问责上有“凑数”嫌疑,把不属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事项也统计在内,原本严肃的正风肃纪措施却为扭曲的政绩观所用,岂非咄咄怪事!在四川凉山州,有一位镇小学教师,因女儿考入复旦大学,在一个农家乐按每桌200元标准请了两桌招待自家亲属。各位,一个手中无权的教师,拿出自家的钱,设宴招待自家亲属,这与权力腐败半毛钱关系也没有。但结果是什么,当地迅速成立调查组,展开深入调查核实,对其进行通报曝光,并要求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柿子专挑软的捏,人为给法律法规的执行制造了绊脚石,只会让软弱者更加软弱,让强硬者更加变本加厉,有恃无恐,不仅极大消弱了制度的权威感和不可妥协感,而且让被袒护者游离于法律之外,最终会让矛盾更加尖锐。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