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山保护局全面部署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02.12.2016  01:02
    根据省林业厅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会议精神和保护局主要领导安排,2016年11月26日,莲花山保护局分管领导带领业务部门负责人及莲花山森林公安分局民警赴基层6个保护站传达会议精神,部署落实督察工作,并到保护区边缘洮河沿岸采砂场查看证件,宣传政策,对改变自然景观,无证采砂的将协同康乐县国土、环保等部门限期予以关闭。到各保护站召开会议,针对当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保护站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侵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及盗采盗挖等破坏自然资源专项行动,对全辖区再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和死角;二是各保护站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区管理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同时要结合防火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组织人员,深入林区林缘乡镇、村社学校,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保护林地和环境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重视保护森林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良好氛围;三是对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保护区踏查测量、勘察设计、水电开发、道路建设和修筑基础设施的,在足莲公路沿线堆放砂石、水泥等施工材料而临时占用林地的,各保护站要重点监控,提前介入,及时依法制止;四是加强与莲花山森林公安分局协调配合,建立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对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和高压态势;五是各保护站对森林防火、封山禁牧、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工作与当前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同步开展,不能顾此失彼;六是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护次数,对破坏自然资源、景观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确保莲花山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秩序和谐稳定。(莲花山保护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