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驾病驾危害不亚于酒驾

08.07.2015  04:15

    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规定,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以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而“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行为。

    众所周知,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是引起车祸的重要原因,但是诱发车祸的另两种隐患“药驾”和“病驾”却往往被人们忽视。相关交通事故驾驶人员采集血液样本的研究表明,“药驾”、“病驾”的危害并不亚于“酒驾”,需要引起足够重视。据了解,我市目前药驾、病驾现象呈逐年上升趋势。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到一些驾车人士抱怨,吃了感冒药后开车常常会犯困,车开得“晕晕乎乎”!很多人并没意识到,这种犯困的现象其实是药物引起的,而上述疲倦、瞌睡等反应容易导致驾驶员的驾车能力受到影响。同样,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疾病的患者驾车上路,一旦发病危害也一样严重。与酒驾、毒驾一样,病驾和药驾已经成为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服用感冒药和患十类病要禁驾

    驾车中突发异常屡见不鲜

    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规定,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以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而“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行为。由于这些药物常用、易得,服用之后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因而很容易酿成祸患。有关资料表明,在用药后驾车的人群中,服用扑尔敏等抗组胺药(感冒常用药)的事故率达72%;服用抗抑郁和镇静剂的人,事故率达97%。

    日前,长年开出租的王师傅告诉记者,从他学开车到现在已经有近10年了,前几天去西城送一个顾客时,在北滨河路一路口等红灯时突然感觉头晕,结果起步时与前车发生了碰撞,“好在当时是起步,车速不快,没发生什么大事,不过也吓出一身汗。”王师傅说,当天他吃过几片鼻炎药,可能是吃药引起的精神不集中。对于“药驾”,一些司机朋友表示自己会注意。

    但有一些司机尤其是刚开车不久的新手,他们对“药驾”的认识还存在误区。采访中一些刚拿到驾照的驾驶员认为,只要休息好,养足精神,根本不会存在问题。

    “病驾”需自己坦白

    隐瞒病情将吊销驾驶证

    体检能否规避“病驾”呢?为此,记者于6月26日对我市一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了走访。这里负责驾驶员体检的医生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市民在申领驾驶证之前,都要进行体检。目前,驾驶员体检主要是以视力、辨色力、听力、四肢能力等检查为基础,其他疾病需要驾驶员自行申告。“你有过什么病史吗?看看这些!”对于体检表上罗列出来的各项病史,负责体检的医生都会进行详细解释。但记者发现,在当日体检的10个人当中,他们都在是否具有下列疾病栏“如实申告”一栏中,在“不具有”的选项中打钩。为何关系到驾驶安全的禁驾疾病一栏竟让个人去填,医院却不做检查?体检医生告诉记者,禁驾疾病中很多是偶发性、突然性疾病,像癫痫、眩晕、间歇性精神病等,如果患者未发病,其症状与正常人无异,只能等发病了才能发现。其次,如果要针对这些病全面检查一遍,几千元钱都不够,而驾考前的体检费仅仅需要46元。“要考驾照的人,如果真有禁驾的病,怎么会承认呢?”很多受访者表示,仅靠个人“坦白”是否有此类疾病,这样的体检有些不靠谱。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驾考前要出具《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格中身高、视力、辨色力、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等体检项目,由指定医院出具证明,医生签字。至于十项禁驾疾病,由申请人自己填写。他们主要看申请人的体检表有无医院盖章签字,对体检内容公安机关不做抽查,因为没那个能力和条件。若发现有人故意隐瞒病情,将吊销其驾驶证。他提醒说,如果隐瞒病情,且在驾车过程中因突然发病而导致交通事故,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多数驾驶员不知药驾危害

    我国尚无相关检测与处罚

    针对药驾,目前我国仅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提出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人士不能驾车,但目前尚无对药驾鉴别的检测方法和强制性处罚措施。相关法律界人士认为,法律的空白也是导致很多人对药驾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的原因之一。

    记者调查中发现,目前在我市销售的感冒药中,大多数药品都没有在外包装上对驾驶人士进行特别提示,但个别感冒药在说明书中注明“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比如维C银翘片在“不良反应”中标明“可见困倦,嗜睡”;布洛芬的“不良反应”项有标明“可见头晕,困倦”;“白加黑”的说明书上写着:“夜用片用药期间不宜驾车或高空作业、操纵机器。”此外,记者发现另外有两种感冒药的“注意事项”里标有“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的字样。尽管一些感冒药、抗过敏药的说明书上提到了与驾驶安全相关的内容,但遗憾的是,这类提示大都隐藏在药品说明书里,必须拆开包装才能发现。对于普通人来说,一般最先关注的是药品疗效,很难注意到这类提示。

    建立驾考申请人健康查询系统

    杜绝药驾病驾现象

    甘肃省警察职业技术学院段维功副教授表示,禁驾疾病由个人“如实申告”的制度,很难保证驾驶员健康状况的真实性。而指定的驾驶员体检机构因成本和技术条件等原因,确实很难对驾考申请人进行全面检查。从现实角度出发,建议应建立驾考申请人病历联网查询机制。目前,兰州不少大医院都在建立电子病历,如果能将个人的病历信息建档,建立一个患者病历数据库和网上查询平台,将查询权限授予驾管机构和体检机构,让他们能查到每个驾考申请人的病史。如果这一机制能成功建立,很大程度上能查出患有禁驾疾病的“漏网之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