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中台镇食药监所采取八定措施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25.11.2015  14:58

为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有效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灵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台镇监管所以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为基础,采取“八定”措施,全面提升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效能

一是定人定片,科学调配力量。将辖区监管对象直接纳入“网格”实施监管,实现定人定点定责,到位到点到人。根据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分布情况,将中台镇管辖区划分成3大片区(3个基本格),实行所长负责制,每个片区至少落实2名监管责任人,前面1人为主要责任人,后面1人为配合监管责任人。至少安排2名监管员督促落实日常监管工作任务,全面做到责任到人。

二是定时定量,实施有效监管。监管责任人对自己负责的片区实行主要负责制,根据管辖区实际,有计划、有侧重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落实安全监督管理频次及规范内容,并对执法过程中掌握的情况、采取的措施、发现的问题做好详细的工作记录,实行动态监控。

三是定权定责,提升责任意识。监管责任人在网格责任管辖区内,通过日常管理和综合信息的采集、整理、记录,对所管辖区内单元格(监管对象)的数量、位置、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产品质量等均能清晰准确地掌握,做到“六清”,即监管范围清、企业主体底数清、经营状况清、重点企业清、执法情况清、监管责任清。同时实行企业与小作坊分类监管制度,激励经营企业守法规范经营,小作坊提升自身档次。

四是定奖定罚,调动工作积极性。为了充分调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明确责任,提高监管效能,该所明确网格化监管的考评、奖惩标准,并结合上级飞行检查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人网格区的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定。(灵台县中台镇食药监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