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全面推进药械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外置化公示制度

28.10.2016  21:40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和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促进药械行业自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重德守信的药械流通秩序,从今年六月份开始,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药械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外置化公示工作。

研究制定了《酒泉市药械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外置化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评定标准,对涉药涉械单位按季度进行滚动评定,将药械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为药械质量安全信用状况好(放心消费)、较好(建议消费)、一般(禁示消费)、差(谨慎消费),并用绿色、黄色、红色、黑色等制作相应的药械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外置化公示牌,要求被评定单位将药械质量安全状况公示牌张贴在经营、使用单位门口对外进行公示。

药械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外置化工作的实施,有效指导药械经营使用科学管控药械质量风险,全面提升经营、使用单位药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同时也能更好的警示经营者,提醒消费者,让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药械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形成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