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65家药店被确定为庆阳市城镇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06.03.2015  11:27

    根据《庆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两定”机构服务期一般为两年。为了做好新一轮“两定”机构申报确定工作,西峰区医保中心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进一步完善申报方案、明确评审项目、细化记分标准、严肃工作纪律,确定专人负责审查申报机构的证件原件、收集申报资料。对自愿申报的79家零售药店逐个进行现场评审,综合考查,西峰区德生堂大药房等65家零售药店基本符合庆阳市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资格,按程序予以上报。

    经市人社局复核、综合考评,现已发文确定西峰区德生堂大药房等65家药店为庆阳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期2年,服务期限为2015年1月-2016年12月,要求新确定的定点服务机构统一悬挂“庆阳市城镇职工(居民)定点零售药店”标志牌,严格按照定点服务协议要求全面履行职责,尽快申请办理安装社保卡刷卡结算系统。同时,要求区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零售药店采取协议管理形式,进行动态监管,坚决遏制不合理费用支出,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安全,对发现套取医保现金的服务机构坚决予以取缔。新一轮定点服务机构的确定,壮大了服务机构队伍,拓展了服务领域,进一步满足参保人员的医疗及购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