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牦牛肉牦牛乳国家标准制定研讨会

22.01.2016  17:05

1月13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牦牛肉牦牛乳国家标准制定研讨会。会议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省食安办专职副主任王胜主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丁永辉参加会议,并讲话。省民委清真食品办公室主任刘铁军、中科院兰州畜牧研究所副所长阎萍、兰州大学生命科学院谢小冬、甘肃农业大学教授余群力、青海省畜牧科学研究院博士李升升、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许敬东、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主任张晓明、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主任祖新、甘肃省轻工研究院主任袁辉、甘肃大河生态集团公司副总张勇、甘肃燎原乳业有限公司总工刘保惠等专家和领导参加会议。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喇延真、技术标准监督处处长金玉峰、甘南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白留祎也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围绕牦牛肉、牦牛乳国家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操作实施的重点和难点等方面进行了研讨。丁永辉巡视员指出,2015年10月参加中东清真食品展销会时,参会企业代表在对我省的牦牛肉介绍时提不出明确有依据的产品优点,所以制定此标准对将我省牦牛产品推向国际意义重大。标准作为国际通则,制定标准必须符合标准指定的要素,涵盖全国所有品种的牦牛产品的同时明确的排他性。所以制定此标准有一定的难度系数,希望与会专家提出自己好的建议和意见。

刘铁军主任围绕牦牛作为我省主要清真肉制品的特色产业和免疫方面阐述了牦牛标准制定的注意事项。

阎萍副所长介绍了长期从事牦牛育种研究和牦牛品种行业标准制定的工作经验,我省目前仅在甘南州和武威天祝县有三四种牦牛品种,而且四川、青海、西藏、新疆等省区也有分布,所以制定标准要注意进行前期调研和技术观察,使该标准能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行。

谢小冬教授、余群力教授、李升升博士和许敬东院长、袁辉主任分别就标准制定的标准参数、检验方法进行了发表了建议。祖新主任就特异性鉴定提出方案。

牦牛肉和牦牛乳生产企业代表提出,目前市场上假冒牦牛肉的情况屡有发生,没有鉴别标准;牦牛乳在原奶生产管理上没有规范,所以制定此标准对充分发挥牦牛产品生产的企业优势有重大意义。

王胜副主任指出,制定标准要涵盖牦牛肉和牦牛乳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用最简单、最普通的方法鉴别其主要品质指标。

本次会议全面、深入的讨论了牦牛肉、牦牛乳标准制定的意义和内容方法。会议建议,由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牵头会同专家进行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在获得经费支持后完成标准制定工作,申报国家标准。(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