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重拳整治药品流通领域 撤销收回十三户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证书

14.08.2016  17:34

  省食药监局日前连续发布2期公告,撤销、收回白银福宁中药有限公司、庆阳众康药业有限公司等13户药品批发企业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向社会公布其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这是省食药监局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的成果之一。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从今年3月25日开始,省食药监局在全省启动了为期6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特殊管理药品管理、药品经营环节挂靠走票违法行为、药品流通终端购销管理不规范、虚假药品广告等五方面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中,省食药监局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对照国家通报的10类问题逐项开展自查并整改,对在药品购销渠道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延伸检查,并采取飞行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全省近400余户药品批发企业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有23户药品批发企业主动申请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弃药品经营资质,退出药品经营市场。各级监管部门对600余户药品经营企业(含批发和零售)实施飞行检查,对飞行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13户企业,分别作出撤销、收回其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决定。

  据介绍,《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并需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证,取得GSP证书,否则, 监管部门可依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罚款乃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此次被撤销、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的企业,其经营活动已不符合相关要求,省食药监局要求对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企业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的企业,监督其做好质量问题事项的整改落实工作,涉及违法经营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记者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