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批发商偷偷为黑诊所供货
执法人员查处黑诊所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孙建荣文/图)黑诊所为何打而不绝?除了有市场需求外,还有一条巨大的利益链,药品批发商在偷偷为这些黑诊所供货,滋生了无证诊所的壮大和发展。连日来,城关卫生监督所在打击非行医时发现,药品批发企业冒用合法医疗机构的名义向无证诊所销售药品的行为愈演愈烈。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的诊疗单位提供药品,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目前,城关卫生监督所已将发现的部分药品批发商提供给药监部门请求查处。药品批发企业向黑诊所售药冒用合法医疗机构名义
5月29日,城关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分别来到南滨河路、雁滩、九州、定西南路等地,对7家黑诊所进行了再次取缔。
在雁西路一家无名黑诊所内,一名女子显现得有些慌张,执法人员询问药品进货来源,该女子支支吾吾,不愿说出实话。在检查中发现,执法人员发现药柜上摆放的几乎全是空盒子,购进的药品全部藏匿在输液床底下。执法人员从抽屉里找出一本厚厚的进货清单,发现有一批药品是从甘肃天元药业有限公司刚进的,销售清单时间显示为5月22日,有各种药品和针剂,可收货单位却是兰州位民诊所。面对执法人员的质问,该女子不得不承认,是自己刚刚进来的一批药品。卫生监督员告诉记者,位民诊所根本不在这附近,至于位民诊所进货清单怎么会跑到这家黑诊所的抽屉里,监督员解释这是药品批发商惯用的一种手法,他们冒名合法医疗机构的名义,向无证诊所销售药品。黑诊所内的这名女子透露,克林霉素每支批发价在2.25元左右,如果用在患者身上,再加点其他药品,每组输液收费不超过40元,这家黑诊所的价格算便宜的,在其他正规诊所收费还会更高。
中午时分,执法人员来到九州进行检查。九州大道瑞康诊所也是一家黑诊所,4月份已被执法人员取缔过一次。在抽屉中翻出药品进货清单发现,派送单位为兰州阳光医药有限公司和甘肃天囤医药有限公司。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诊所人员承认,这是自己的进货清单。让执法人员哭笑不得的是,兰州阳光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清单配货单位竟然是皋兰何疏芳诊所,甘肃天囤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清单显示为太华诊所。卫生监督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药品批发商是不能向无证医疗机构提供药品货源的,为了躲避执法检查,获取更大利益,这些批发商只能冒用合法医疗机构的名义,偷偷向黑诊所提供药品货源。在当天的检查中,7家黑诊所药品来源,全部是冒用合法医疗机构。
多重因素导致黑诊所屡次“死灰复燃”
为什么黑诊所屡次“死灰复燃”呢?卫生监督员给记者分析:首先,执法人员的权力有限。在取缔非法行医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只能没收其药品、器械,对非法行医者的非法所得无法知晓,就连面对关门逃避检查这样的情况也毫无办法。其次,由于药品经营市场放开,任何人只要拿钱,就有人送药上门。非法行医者绝大部分是江湖游医,他们打着“诊所”的招牌,实际以卖药为主,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药店”。其服务对象绝大部分是外来打工者,这一部分人没有加入医保,到医院看病一是嫌贵,二是没有时间,这也是非法行医得以存在的土壤和环境。第三,城边的村民出租房屋为非法行医者提供场所,并充当“保护伞”。卫生行政部门在执法中,一些群众则认为自己又不去黑诊所看病,所以黑诊所跟自己没有关系,对此不闻不问,只有当自己受到非法行医者的伤害以后,才急着找有关部门反映。还有执法人员取缔黑诊所时,部分患者出面说情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打击非法行医,不仅是卫生监督部门一家的事,更需要广大群众支持。
卫生监督员同时指出,药品批发企业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无证诊所批发药品,是一种带有普遍性的行为。用这些企业的话说,不能看到送上门的钱不赚。而冒用有证单位的名义开票,更是他们逃避法规监督的惯用手法。对于药品批发企业向无证单位批发药品的行为,《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有更加明确的要求,第十三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城关卫生监督所已将发现的药品批发单位提供给药监部门请求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