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构筑防线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不良死亡病例须报告

27.12.2014  01:22

  原标题:我省构筑防线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发现不良反应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

   中国甘肃网12月2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首席记者 刘晓芳) 为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程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日前省食药监局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同日公布的《细则(试行)》(意见征求稿)提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获知或者发现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后的15日内,要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

  当中提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获知或者发现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后的15日内,要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获知的死亡病例进行调查、处理,详细了解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药品使用情况、不良反应发生及诊治情况等,并进行药品关联度分析,在15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报省级监测机构,同时抄送当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