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草案)》意见的公告
经前期广泛征求2015年立法建议项目和充分调研、座谈、协商、评估、论证,《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5立法计划(草案)》编制工作现已初步完成。为了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充分保障公民的立法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现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及新的立法建议项目。该草案同时在“甘肃人大网( http://www.gsrdw.gov.cn/index.asp)”进行公布。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月20日前,通过下列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路9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综合处(邮编730046),并在信封上注明“立法计划征求意见”字样。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二〇一五年元月五日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
一、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制定、修订项目(11件)
1.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2.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3.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
4.甘肃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
5.甘肃省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
6.甘肃省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草案)
7.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
8.甘肃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
9.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
10.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修订草案)
11.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
二、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预备项目(6项)
1.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2.甘肃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
3.甘肃省会计条例(草案)
4.甘肃省敦煌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
5.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6.甘肃省农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