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3.5亿元扶持“草根创业”
为推进我市全民创业工作,市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兰州市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总体目标、扶持内容、贷款对象、工作程序、实施步骤等多方面予以明确,旨在通过“万企计划”的实施,不断扩大全市创业规模和就业质量。3月25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界发布了相关政策。本报今日为广大读者及关心相关政策的“草根”创业者做详细解读。
总体目标——
四年10.65万人实现就业
《方案》明确了我市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划”总体目标:用四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扶持1万家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小微企业、便民服务门店、国家和省市认定的全市各类孵化器(基地)内的在孵企业;到2018年底,全市建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390家。2015年至2018年,累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6500人,通过创业带动10.65万人实现就业。
市政府对全市扶持创业的各项资金进行整合,从2015年起至2018年,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资金,累计投入资金3.484亿元。
《方案》规定对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划”的基本原则是:重点扶持登记注册两年以内的初创新办的企业(初创企业比例不少于40%,初创企业中信用担保的比例不低于40%)、国家和省市认定的全市各类孵化器(基地)内的在孵企业、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和就业见习基地,创业扶持贷款原则上每个企业只可享受一次。
主要内容——
加大三方面的扶持力度
小微企业:大力实施创业扶持“331工程”
《方案》明确,加大对小微企业贴息贷款扶持力度。在延续“3个20万”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将财政补助5万元调整为贷款贴息的同时,延用税收奖励20万元的政策。在全市大力实施创业扶持“331工程”,即连续三年每年为1000户电商创业者提供每户10万元额度以内的创业扶持贷款进行贴息(千商计划);连续三年每年为1000户小微企业提供每户20万元额度以内的创业扶持贷款进行贴息(千户小微);三年为1000户便民服务门店提供每户10万元额度以内的创业扶持贷款进行贴息(千店计划)。“331工程”贴息贷款期限2年,由市财政按照基准利率和贷款贴息额度进行贴息,每月贴息一次。在校大学生创业也可享受此政策。
在孵企业:最高可申请200万元的贴息贷款加大全市创业孵化企业贴息贷款扶持力度。连续四年每年在财政列支的“万企计划”专项资金中安排2460万元用于贴息,提供总额4亿元的贴息贷款,所有符合条件的国家和省市认定的全市各类孵化器(基地)内的在孵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的贴息贷款,贷款年限为1年,可连续申请,每年扶持不少于750家,累计扶持3000家孵化企业。
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提高到1000元
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扶持力度。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就业见习的规模,提高就业见习的补助力度,取消就业见习生源地限制,将就业见习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连续补贴6个月。加大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的建设力度,从2015年起每年新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80家,到2018年底,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总规模达到390家。
贷款对象——
综合零售业务的便利店也能贷款
《方案》还对贷款对象予以明确,分为电子商务企业、便民服务门店、小微企业、在孵企业等四大类。其中各项条件符合一项即可。
电子商务企业:包括工商登记类别为电子商务类企业;传统企业转型为电子商务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服务的产品包装类企业、快递物流配送企业;电子商务运营及代理运营公司;为电子商务培养人才的培训机构;新设立的电子商务自主平台类企业。
便民服务门店:包括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综合零售业务的便利店;网购线下体验店。
小微企业:包括本市户籍或来兰取得居住证的具有创业能力的人员创办,营业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在孵企业:为国家和省市认定的全市各类孵化器(基地)内的在孵企业。
税收优惠——
对微企税收奖励不超过20万元
凡享受“万企计划”贷款贴息的各类企业,除享受国家和省、市对微型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所有税收中市级及以下地方留成部分总额进行等额奖励,累计对单个微型企业税收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三个亮点——
取消对创业者的户籍限制
据介绍,相比以往的创业扶持政策,“万企计划”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不同:一是取消了对创业者的户籍限制。凡是在兰州市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经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万企计划”扶持的范围,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都可以申请;二是引入了信用担保贷款,向资信良好的借款人发放的无需抵押物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同时加大对恶意逃避债务的借款人的惩戒力度,在银行征信系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工商系统中披露其失信行为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简化审批手续,在整个贷款核发过程中,政府部门只负责对优良企业向合作银行进行推荐和补贴贷款贴息,贷款项目的审核和评估全部由合作银行按市场化模式进行运作,是否予以核贷,以合作银行评估团队的结果为最终决定。
审批程序——
四类个人和企业享受便捷服务
千商计划:第一步,在县区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受理,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兰州新区社保局、高新区人劳局、经济区组织人事局进行初审、受理,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市商务局可直接受理、审核并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第二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复审推荐;第三步,兰州银行核贷。
千店计划:第一步,县区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受理,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兰州新区社保局、高新区人劳局、经济区组织人事局进行初审、受理,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可直接受理、审核并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第二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复审推荐;第三步,兰州银行核贷。
千户小微计划:第一步,县区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受理,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兰州新区社保局、高新区人劳局、经济区组织人事局进行初审、受理,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市工信委直接受理、审核并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第二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复审推荐;第三步,兰州银行核贷。
孵化企业:第一步,国家和省市认定的全市各类孵化器(基地)内的在孵企业向所在孵化器(基地)提出申请;第二步,孵化基地受理初审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第三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复审推荐;第四步,兰州银行核贷。
就业见习基地:第一步,向各县区就业服务部门、兰州新区组织部、高新区人劳局、经济区组织人事局和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第二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审批;第三步,市财政局按见习人数核拨资金。
实施期限——
2015年4月至2018年12月
2015年2月至3月为准备阶段;2015年4月至2018年12月为实施阶段,分四个阶段分别完成3050家、3100家、3100家、750家小微企业、电商、便利门店、在孵企业的贷款审核发放,核拨贴息资金和风险代偿资金,并在每个阶段新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80家共320家。
2019年1月至4月为总结阶段,除进行全面总结等外,对各项创业政策进行调整,提出“万企计划”结束后新的推进创业促进就业措施,不断扩大我市就业总量。
保障措施——
骗取贴息资金将永久取消创业资格
为做好创业扶持贷款的风险防控,贷款逾期后,兰州银行将及时组织清收,对恶意逃避债务的借款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工商信息系统中披露其失信行为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骗取贴息资金的行为,要严厉查处,经查证属实的,责令退回全部补贴款项,并永久取消申请我市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的享受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同时,对工作中因审批、监管不严,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追究其相应的监管责任。为鼓励银行提高扶持初创企业的比例,从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按照实际逾期贷款产生金额,承担不超过贷款总额8%的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在贷款逾期后及时支付。
本《方案》自2015年4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2019年4月30日。